索 引 号 | H028/2023-68435 | 成文日期 | 2023-03-28 |
发布机构 | 规划资源萧山分局 | 主题分类 | 土地 |
文号 | 杭萧征字〔2023〕51号 | 有效性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杭州市萧山区义桥镇人民政府实施义桥镇春永线停车场、加油站进出道路项目建设项目,拟征收蛟山村(吴闸自然村)股份经济联合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义桥镇蛟山村(吴闸自然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3744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属地镇街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 10 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8日
抄送单位:萧山区住建局下属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服务中心,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萧山区农业农村局,杭州市公安局萧山分局义桥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