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2023年度浙江省AAA级、AA级和A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13 21:1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场合同监管科

各基层所(分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见附件 1)的规定,省局《关于开展 2023 年度浙江省 AAA 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的通知》(浙市监市〔2023〕2 号)和市局《关于做好 2023 年度浙江省 AAA级、AA 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的通知》(杭市管函〔2023〕13 号)精神,决定开展 2023 年度浙江省 AAA 级、AA 级“守合同重信用”(以下简称“守重”)企业推荐申报和A 级“守重”企业公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和条件

(一)申报对象

1.新申报对象:符合《办法》第五条规定的市场主体。

2.继续申报对象:在公示的 2021 年浙江省 AAA 级、AA级和 A 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见附件 2)。上述企业未申报继续公示的,原公示期满后自行失效。

(二)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符合《办法》第六、七条规定。

2.合同管理:企业应高度重视合同管理,有完整的合同管理体系。申报 AAA 级、AA 级的,企业合同管理还应实现信息化。

3.合同份数:2021 年、2022 年每个年度的收入性和支出性合同,应达到一定的数量。

4.越级申报:企业越级申报 AAA 级、AA 级的,须分别符合“在全国或全省同行业中地位靠前或影响力较大的重点骨干企业”“在全市同行业中排位靠前或影响力较大的重点骨干企业”的条件。小微企业越级申报 AAA 级的,须符合“省政府重点扶持行业的小微企业”且 A 级连续公示期满两年的条件;越级申报 AA 级的,须符合“设区市政府重点扶持行业的小微企业”的条件。

二、申报时间和程序

(一)申报时间

1.AAA 级申报时间:2023 年 3 月 15 日至 4 月 15 日;

2.AA 级申报时间:2023 年 4 月 11 日至 5 月 10 日;

3.A 级申报时间:2023 年 4 月 26 日至 5 月 25 日。

(二)申报方法

“守重”申报系统将于 2023 年 3 月 15 日起开放,企业可登录“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申报系统”(网址:http://szxt.zjamr.zj.gov.cn/)进行申报,并根据系统提示在线提交申报材料。申报企业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

1.越级申报材料:越级申报 AAA 级、AA 级的,应在系统中相应提交省级及以上、市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重点骨干企业说明。说明应明确在全国或全省××行业中,2022 年共有企业××家,该企业综合实力排序第××位,系行业重点骨干企业”,并列明出具单位的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小微企业越级申报 AAA 、AA 级的,应在系统中相应提交属于省政府重点扶持行业、设区市政府重点扶持行业的政策性文件。

2.其他申报材料:企业 2021 年以来如存在《办法》第八条明确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且属非主观故意造成或者信用已修复的,则应在系统中提交能够有效证明存在的严重失信行为非主观故意造成或者原处罚机关出具信用已修复的书面材料。企业如 2021 和 2022 两个年度均为亏损或者 2022年资产负债率高于 90%,且亏损或高负债率系因扩大投资、行业性特点造成的,则应在系统中提交相关说明和佐证材料。

3.书式材料:提交完毕后,企业应在系统中下载打印已填写好的《申报表》和自动生存的《公示承诺书》,与以下书式材料一起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其中一份报送市场监管部门,一份企业留存)。

(1)浙江省“守重”企业信用数据申报表;

(2)公示承诺书;

(3)企业主体证明;

(4)合同信用管理机构设置、人员岗位职责文件;

(5)企业《合同信用管理制度》;

(6)合同管理台账、合同管理信息化、客户资信管理等相关文件资料;

(7)2021 和 2022 两个年度的年报证明;

(8)有关资质证书及荣誉证明;

(9)需要向市场监管部门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以上材料如为复印件的,需加盖企业公章。其中 AAA 级申报材料提交我局市场合同科;AA 级、A 级申报材料提交住所地辖区市场监管所(分局)。

(三)核实征信

我局对各企业申报资格和申报材料进行网上核实、征信查询。对越级申报企业提交的重点骨干企业说明,重点审核出具单位的资格、真实性以及说明的有效性。对小微企业越级申报的,重点审查企业是否纳入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小微企业名录库(网址:https://xwqy.gsxt.gov.cn/),对其提交的省、市政府重点扶持行业的政策性文件,重点审核文件有效性、该企业是否属于重点扶持行业。

征信通过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zhandianditu/)、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浙江政务服务网(浙江省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全省 (http://www.zjzwfw.gov.cn/zjzw/punish/frontpunish/showadmins.do?webId=83)、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申报系统(http://szxt.zjamr.zj.gov.cn/)、信用杭州(http://credit.hangzhou.gov.cn/home/home.html)等网站查询,必要时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充分了解企业信用信息。

(四)实地核查

经网上核实、征信查询和系统软件测评,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进行实地走访核查,填写《2023 年浙江省“守重”企业情况核查记录表》(见附件 3),并上传至申报系统。

(五)推荐公示

综合衡量企业类型、社会贡献、征信结果、软件测评和实地核查情况,我局对符合 AAA 级“守重”公示条件的企业,择优向市局推荐;市局对我局推荐的 AAA 级企业进行网上资料复核、合同信用测评、征信查询,需要时进行实地核实或网上答辩,对符合公示条件的企业,择优向省局推荐;省局对市局推荐的 AAA 级企业进行复核,选取一定比例企业进行实地核实、网上答辩,经研究后向社会公示。对符合 AA 级“守重”公示条件的企业,择优向市局报送;市局对我局报送的AA 级企业,经研究后向社会公示。对符合 A 级“守重”公示条件的企业,我局择优予以公示。

(六)动态管理

“守重”企业公示期间实行动态管理,如发现企业存在《办法》规定的不符合公示条件的情形的,将予以撤销(撤回)公示。

三、工作要求

(一)积极开展宣传培训。要加强宣传,积极引导和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守重”,做优“守重”品牌,扩大“守重”活动的社会影响力。要组织开展申报培训,引导企业通过参加“守重”公示活动,建立更加科学规范的合同信用管理制度,强化企业的合同履约和守法经营意识,不断提升企业“守合同重信用”的整体水平。

(二)切实增强服务意识。要优化服务,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微信群、分片培训、电话咨询等多种途径开展申报指导,指导企业正确使用申报系统,准确理解申报项目,但不得直接代企业填报和调整相关申报数据;对符合公示条件应继续申报的企业,要逐家主动联系,确保所有企业知晓,防止出现漏报现象。

(三)认真履行初审职责。要择优推荐,对照《办法》要求,认真审核企业的申报资料,将系统测评分数作为重要参考,按照合法、客观、审慎、关联原则客观把握企业违法失信行为,并综合衡量企业类型、社会贡献、征信结果、实地核查等情况择优推荐,防止“一刀切”和简单地按分数排名推荐。新申报企业网上测评分达不到基准线的,系统将自动不予通过,也不得再次填报。

(四)严格开展实地核查。要从严把关,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企业,要实地开展企业合同信用管理情况核查,认真填写《核查记录表》。对填报虚假财务数据,故意隐瞒处罚信息,欺骗填报未取得的守重公示等级,虚构伪造企业相关资质等级、荣誉证明等情况,实行一票否决,动态淘汰。各所(分局)请于 6 月 30 日前将《核查记录表》报送至局市场合同科。联系人:桑成兴,电话:83899068。


附件1: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docx

附件2:应继续申报2023年度浙江省AAA级、AA级、A级“守合同重信用”公示企业名单.xls

附件3:2023年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情况核查记录表.doc

附件4:各所(分局)2023年度浙江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报联系方式.docx


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 年 2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