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H028/2023-67050 成文日期 2023-02-10
发布机构 规划资源萧山分局 主题分类 土地
文号 有效性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公告([2023]第06-2号)

发布日期:2023-02-10 09:5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萧山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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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土地征收程序规定》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2〕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已批准《土地征收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情况:

经国务院批准,自然资源部于2022年12月08日作出自然资函[2022]1434号《自然资源部关于杭金衢高速至杭绍台高速联络线(杭金衢高速公路柯桥联络线)(杭州段)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批准项目用地。

二、征收土地用途与位置:

杭金衢高速至杭绍台高速联络线(杭金衢高速公路柯桥联络线)(杭州段)工程 项目,土地用途为 交通运输用地  ,东至: 所前镇山联村   ,西至 所前镇金山村 ,南至 所前镇金山村 ,北至:

所前镇山联村  。

三、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所前镇 镇(街道) 祥里王 村委会(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面积为0.0932 公顷(计 1.3980 亩)。

四、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及被征地人员安置方式:

1、征地补偿安置标准:按照《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杭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杭政函〔2020〕70号)和《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萧政发〔2019〕25号)文件规定执行。被征地人员安置方式: 按照省人社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发〔2020〕61号)文件规定执行。

2、农村村民住宅补偿安置标准:房屋补偿(含住宅和非住宅)按照《关于调整杭州市萧山区房屋重置价格的通知》(萧政办发〔2017〕24号)文件规定执行,安置按照《关于征收集体土地房屋实施多高层安置意见》(萧政办发〔2017〕51号)文件规定执行。

五、萧山区人民政府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组织有关部门实施。

六、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82310261               监督电话:82727011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

二〇二三年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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