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H003/2023-67052 成文日期 2023-02-10
发布机构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主题分类 宏观经济
文号 萧经信发〔2023〕12号 有效性

关于申报萧山区2022年第四季度“制造业企业奖励”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10 10:0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区经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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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临空经济示范区、钱江世纪城、湘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红山农场:

为鼓励制造业企业扩大有效生产,根据《萧山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第四季度制造业企业奖励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纳入萧山区规上工业统计库的在库制造业企业,不包括电力、热力、燃气和水的生产和供应企业。

二、奖励标准

规上制造业企业第四季度工业产值较上季度环比有增长的,工业产值与上年同期相比每增加1000万元奖励1万元。

三、申报流程

1.企业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要求填报《2022年萧山区第四季度“制造业企业奖励”政策申报表》(附表1),将资料提交至所在镇街平台(场)。

2. 属地初审。各镇街平台场将企业提交的申报表进行审核,汇总填报《2022年萧山区第四季度“制造业企业奖励”政策申报汇总表》(附表2)后将资料上报至区经信局。

3.部门审核。区经信局联合区有关部门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核后确定奖励方案。

四、申报时间

请各单位在2月20日前将企业申报材料、汇总表纸质件一式两份,汇总表电子版一并报送至区经信局运行科。

联系人:汤国芬,联系电话:82705215。


附表1-2.docx


杭州市萧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局

2023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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