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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0月,萧山区市场监管局启动了2023年度食品生产企业“阳光工厂”补助资金工作。经核定后,共159家企业符合补助条件,发放省级补助资金合计32.3万元。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行〔2022〕84 号)、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23年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 (浙市监财〔2022〕11 号),区市场监管局支持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在萧山区已接入“阳光工厂”应用场景的食品生产企业和接入“CCP 智控”应用场景的食品生产企业,同时相关企业无重大失信行为,并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的指导意见》(浙政发〔2018〕5号),剔除亩均信用D级企业。对159家接入“阳光工厂”应用场景的食品生产企业按每家0.2万元的标准发放;对1家接入“CCP 智控”应用场景的食品生产企业按每家0.5万元的标准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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