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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信用修复“一件事”操作指引

发布日期:2023-12-18 11:51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区信用中心

一、修复主体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

二、修复类型

行政处罚信息、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和其他失信信息。

三、修复条件

(一)纠正违法行为、完全履行相关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二)有公示期限规定的,达到国家规定的期限要求;(行政处罚信息最短公示期一般为三个月,其中涉及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生产、消防领域行政处罚信息最短公示期一年。附带期限的惩戒措施的,在相关期限届满前,不得修复。详细参见《失信行为纠正后的信用信息修复管理办法(试行)》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58号)

(三)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修复线上渠道(以“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为例)

(一)“信用中国”网站入口申请

同时符合以下情况的,可前往“信用中国”办理:

●“信用中国”网站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且符合修复条件;

●具有符合“信用中国”网站要求的相关义务履行完毕材料。

具体办理路径如下:

第一步:打开“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在右上角查询信用信息。

第二步:根据搜索结果,打开主体信用信息详细页面,在拟修复信息的右上角下载修复申请材料。

第三步:线下填写并签章后,在拟修复信息右上角打开在线修复申请,上传材料完成提交。

(二)浙江政务服务网入口申请

符合以下任一情况的,请前往浙江政务服务网办理:

●“信用中国(浙江)”网站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且符合修复条件;

●“信用中国”网站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且需获取部门修复决定书等。


具体办理路径如下:

第一步:找入口,认证登录

电脑端:打开浙江政务服务网,搜索“浙里信用”并进入。

打开信用修复“一件事”—“立即前往”。

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用户账号。

手机端:打开浙里办APP,搜索“浙里信用”并进入,打开“浙里信用服务”—“增信服务”—“信用修复”。

第二步:选信息,提交材料

查看“我的失信信息”,选择拟修复失信信息,点击“申请修复”。

确认认定部门所属地区和名称,填写法定代表人、经办人和手机号,点击“下一步”。

按照提示确认或者上传相应材料,点击“提交”。

注:对正在“信用中国”网站公示的行政处罚信息,系统将出现“是否需要代办‘信用中国’网站修复材料”选项。主体可根据自身需要选择是否代办,并根据提示填写和上传相应材料。

第三步:查进度,跟踪结果

在“我的修复记录”栏目,查看修复办件进度和详情。

在详情页,可下载认定部门决定书。

五、修复咨询电话

0571-89615218  0571-89618992

附件:公共信用信息修复“一件事”操作指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