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01/2023-75391 | 成文日期 | 2023-12-11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办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文号 | 萧政干〔2023〕12号 | 有效性 |
区人民政府决定:
郑杰夫同志任杭州萧山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祝利烽同志任杭州市萧山公共交通有限公司总经理(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杭州萧山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何军同志任杭州萧山水务有限公司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朱王君同志任杭州萧山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张如春同志任杭州萧山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杨卫军同志任杭州市萧山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试用期一年);
免去赵青同志的杭州萧山文化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
免去李迪鸣同志的杭州萧山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