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H029/2023-75151 成文日期 2023-11-29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

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8期)

发布日期:2023-11-29 11:4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知识产权局、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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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3年第42期)涉及我区1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浙江汇德隆食品有限公司瓜沥超市

(一)抽检基本情况

浙江汇德隆食品有限公司瓜沥超市(生产日期2022-10-05),经检验胭脂红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风险防控情况

2023年8月7日,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将该食品检测不合格报告向当事人浙江汇德隆食品有限公司瓜沥超市送达。当事人因销售不合格预包装食品,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2023年8月17日经本局负责人批准立案调查。

(三)核查处置情况

经核查:当事人浙江汇德隆食品有限公司瓜沥超市销售的“澳米伽@”杨梅果干,系当事人从杭州心聚食品有限公司分两次购入,各10盒,生产日期均为 2022 年 10月5日,并提供了供货方营业执照、生产商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抽检批次产品出厂检验报告及案涉产品的验货单、销售记录。因案涉杨梅果干售出时间较长,且销售时未记名,无法召回。

本局认定:当事人销售不合格杨梅果干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规定,应予以行政处罚。鉴于当事人进货时履行了进货查验等义务,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杨梅果干中胭脂红超标非经专业检测无法识别,当事人不知道所购入杨梅果干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属实。已销售的该批次杨梅果干,未接到消费者食用后不良反应的投诉举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当事人免予罚款处罚,没收不合格杨梅果干1盒。

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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