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局

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冒名备案决定告知书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3-11-27 16:2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萧山区市场监管局

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撤销冒名登记决定告知书

(萧市监城)冒告字〔2023〕第4号

杭州文烨科技有限公司:

经查,杭州文烨科技有限公司在2016年5月17日的设立登记过程中,其股东、监事系冒用李绍辉的身份信息取得登记。其行为构成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以上事实,有申请人李绍辉提交的申请表、承诺书、身份证复印件、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锦江区分局出具的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回执复印件、李绍辉询问笔录、浙江汉博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编号为浙江汉博[2023]文鉴字第199号)、杭州文烨科技有限公司2016年5月17日设立登记资料复印件等材料予以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的规定,本局拟撤销杭州文烨科技有限公司2016年5月17日办理的设立登记。

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如对上述决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日内向本局进行陈述、申辩或要求举行听证。逾期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本局依法公告送达《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冒名登记决定告知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