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萧山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测情况通报

发布日期:2023-11-24 15:5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知识产权局、区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队)

2023年9月份,全区食品安全监管主要职能部门从种养殖、生产、流通、餐饮等环节共抽取样品677批次进行定量检测,具体抽样检测情况如下:

一、样品分类及合格率情况

全区各职能部门抽检样品共24个类别677批次,合格658批次,不合格19批次,总合格率97.19%。样品分类及合格率详见下表:

样品类别

抽检批次

不合格批次

合格率

食用农产品-畜禽肉及副产品

48

1

97.92%

食用农产品-生干坚果与籽类

13

1

92.31%

食用农产品-蔬菜

107

8

92.52%

食用农产品-水产品

129

8

93.80%

食用农产品-水果类

29

0

100.00%

食用农产品-鲜蛋

21

0

100.00%

糕点

71

0

100.00%

餐饮食品

52

1

100.00%

酒类

28

0

100.00%

粮食加工品

32

0

100.00%

冷冻饮品

20

0

100.00%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19

0

100.00%

豆制品

15

0

100.00%

薯类和膨化食品

13

0

100.00%

速冻食品

11

0

100.00%

蔬菜制品

11

0

100.00%

乳制品

10

0

100.00%

茶叶及相关制品

10

0

100.00%

饮料

7

0

100.00%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6

0

100.00%

肉制品

5

0

100.00%

调味品

5

0

100.00%

方便食品

3

0

100.00%

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

3

0

100.00%

糖果制品

2

0

100.00%

其他食品

2

0

100.00%

水产制品

2

0

100.00%

食品添加剂

2

0

100.00%

食糖

1

0

100.00%

合计

677

19

97.19%


二、检测检验机构

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绿城农科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杭州海润泰合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杭州市萧山区质量计量监测中心等。

三、分析及评价

1、2023年9月份抽样的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冷冻饮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豆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速冻食品、蔬菜制品、乳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饮料、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肉制品、调味品、方便食品、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糖果制品、其他食品、水产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糖共22大类食品经检验全部合格,总体情况良好。

2、部分食用农产品的水产品检出不合格项目为恩诺沙星、呋喃西林代谢物。其中鳊鱼3批次、黄鳝1批次、河虾1批次、沼虾1批次检出恩诺沙星不合格,根据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恩诺沙星为可以在水产品中使用的合成抗菌药,恩诺沙星在水产品中的限量为100μg/kg。牛蛙2批次检出呋喃西林代谢物不合格,根据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要求,呋喃西林代谢物在水产品中的限量为不得检出。

3、部分食用农产品的蔬菜检出不合格项目为噻虫胺、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甲基异柳磷、腈菌唑、镉、氟虫腈。

其中生姜3批次检出不合格项目为噻虫胺,韭菜1批次检出不合格项目为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芹菜1批次检出不合格项目为甲基异柳磷,另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腈菌唑,小青菜1批次检出不合格项目为氟虫腈,根据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噻虫胺在姜中的限量为0.2mg/kg,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在韭菜中的限量为0.5mg/kg,甲基异柳磷和腈菌唑在芹菜中的限量分别为0.01mg/kg、0.05mg/kg,氟虫腈在小青菜中的限量为0.02mg/kg。线椒1批次镉不合格,根据GB 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镉在线椒中的限量为0.05mg/kg。

4、部分食用农产品的畜禽肉检出不合格项目为环丙氨嗪。鸡肉1批次检出环丙氨嗪不合格,根据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环丙氨嗪在鸡肉中的限量为50μg/kg。食用农产品的生干坚果与籽类中1批次松子检出酸价项目不合格,根据GB 1930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要求,酸价在生干坚果中的限量为3mg/g。

5、餐饮食品1批次检出不合格。复用餐饮具(餐馆自行消毒)1批次检出大肠菌群不合格,根据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要求,大肠菌群限量为不得检出。

附件:2023年9月萧山食品信息明细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