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14/2023-74421 | 成文日期 | 2023-08-17 |
发布机构 | 区交通运输局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号 | 萧交〔2023〕20号 | 有效性 | 有效 |
执法队、局属各单位、本局各科室:
现将《杭州市萧山区交通运输系统2023年法治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杭州市萧山区交通运输局
2023年8月17日
杭州市萧山区交通运输系统2023年
法治工作要点
2023年全区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市区委决策部署,不断推进交通运输法规制度建设、执法人员能力建设、执法规范化建设、法治营商环境建设、法治保障等工作,为奋力加快我区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全面深化法治政府部门建设
1、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重点开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核心,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省、市党委、政府有关会议精神学习宣传为重点,持续实施领导班子学法制度,开展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定期集中学法制度。每年至少召开4次领导班子会议,听取和研究部署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工作;每年组织领导班子集体学法不少于4次;按要求组织领导干部参加年度法律知识考试。
2、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严格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推动法治政府部门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贯彻落实交通部、省市法治政府部门建设实施意见,做好《浙江省交通运输法治政府部门建设的实施意见(2021—2025年)》的落实工作,印发年度法治工作要点,细化工作安排,统筹推进“十四五”交通运输法治工作。
3、推进依法科学行政决策。进一步推进全系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严格规范交通决策程序。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化管理工作要求,提高目录编制科学性。按规定执行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等程序,强化合法性审查力度,确保重大行政决策依法而行。
二、强化交通法规制度建设
4、配合做好立法意见征求工作。贯彻“小切口、特色化、精准化”立法方向,高质量协助推进正式项目《杭州市农村公路条例》立法工作;根据省市交通部门的要求,针对公路、公交、客运等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配合做好《杭州市公共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度制定、修订的意见收集和报送工作。配合区人大的相关工作要求,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起草意见征求工作。
5、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贯彻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编制2023年规范性文件制定目录并组织实施,持续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和审核水平,强化公平竞争审查,按照“谁起草谁审查”的原则,将涉企文件全部纳入公平竞争审查范围。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机关合同合法性审查制度,加强合同审查的流程管理。
三、推进执法人员能力建设
6、持续深化执法队伍作风建设。深入实施《浙江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伍素质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方案(2021-2023年)》,开展强基固本行动,加强执法风纪建设,全面清理整治执法队伍中存在各种作风问题,健全执法监督体系和长效机制。
7、提升执法队伍专业化水平。抓好执法资格、执法服装等管理,积极参加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执法处罚案卷制作、以案释法微课堂等比武,推动以赛促学、以赛促改。根据省厅市局要求,落实执法人员“五年轮训”制,积极参与法制和执法骨干轮训等教育培训活动,提高对执法案情的快速反应、迅速处置能力。
8、建设专职法审员队伍。配齐配强执法工作力量,探索建立交通执法专职法审员队伍,完善法审员工作管理办法,明确法审员队伍分级审查、个案监督、案件管理、执法监督和执法服务等工作责任,建立法审员培训学习、考核管理等工作机制,推动专职法审员队伍实体化运行,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供法制支撑和保障。
四、加强交通综合执法规范化建设
9、巩固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坚持问题导向,加大行业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关注执法领域社会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执法案件倒查,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巩固拓展交通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成效。
10、执法监督有效实施。用好阳光监管平台,聚焦行业监管重点、难点和薄弱环节,对两客一危、公路治超等重点领域重点事项实施重点监管;加强“亚运护航”专项执法监督,推进迎亚运“两路两侧”‘三化一平’专项整治、赛事交通和城市交通保障。
11、执法行为持续规范。严格贯彻《浙江省行政程序办法》、《浙江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检查规范》等要求,全面落实“三项制度”,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将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作为提升交通运输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基础。推广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严格遵守执法办案期限,依法实施行政检查,合法、及时、客观、全面收集证据。依法审慎实施行政强制和证据登记保存措施,加大对违规撤销案件等问题的监管。
五、打造一流法治营商环境
12、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推进包容审慎监管,严格执行裁量权基准,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为,全面推行全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结合萧山交通执法工作实际,参照执行杭州交通运输“免罚轻罚”柔性执法清单,严格规范“免罚”实施程序。
13、夯实交通信用工作基础。认真贯彻执行《浙江省交通运输行业信用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和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信用交通建设的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要求,完成2023年度信用考核。强化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的归集、存储、共享与应用,推动道路运输“双随机、一公开”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精准监管,加强交通运输红黑名单认定工作,推广道路危货、内河船舶等行业分级分类监管应用。
14、推进数字交通建设试点项目建设。高质量协助杭州交通数字执法实验室“渣土运输”、“出租车智能监管”等应用场景开发建设,稳步推进非现场执法,强化全市全网格非现场执法能力,打造杭州交通标志性数智执法成果。加强“浙江省法治交通平台”相关模块应用,优化省厅数智执法“便民办”场景建设,进一步深化“一键办”“异地办”“网上办”的基层应用,提升案件办理数字化水平。强化杭州数字交通场景应用。完成“重点领域责任落实”两类人员预警闭环机制,推动行业监管责任落实;进一步优化“执法一体化”场景,强化执法责任落实,提高执法监管效能。继续用好浙江省行政执法监管(互联网+监管)平台,完成监管对象库及执法人员库的梳理调整,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及“互联网+监管”事项覆盖等工作。推进落实浙江省“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做好综合执法“监管一件事”场景应用工作。
六、优化交通法治保障能力
15、做好复议应诉工作。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对工作,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负责人出庭应诉应议达到100%。切实做好司法建议落实和反馈,开展复议诉讼案例分析研判、学习交流活动,提高复议应诉能力。
16、积极发挥局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确保法律顾问在规范性文件审查、重大行政合同审查、重大行政决策审查、行政复议诉讼、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等方面发挥专业作用。推进选聘优秀法律顾问,做到法律顾问全覆盖。加强公职律师培养,推进公职律师参与重大案件办理,充分发挥其交通法律尖兵作用。
17、擦亮普法宣传品牌。持续贯彻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浙江省交通运输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组织党员干部加强党内法规学习,引导党员干部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自觉尊崇者、模范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利用省市区宪法讲师团、普法讲师团师资,开展宪法宣传进机关等“法律六进”活动。组织开展“路政宣传月”“信用交通宣传月”“安全生产月”“宪法宣传周”等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作用,增强行业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法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