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08/2023-74328 | 成文日期 | 2023-10-31 |
发布机构 | 区民政局 | 主题分类 | 社团管理 |
文号 | - | 有效性 | 有效 |
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各社会组织:
为进一步推动我区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不断提高社会组织自身运作能力和工作水平,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助力共同富裕,参与现代社区建设和服务“两个先行”中的积极作用,经研究,决定开展萧山区2023年度“十佳社会组织”评选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0年12月31日前在萧山区民政局注册登记,且近两年年检合格的社会组织,上一年度已获评区十佳社会组织的原则上不参与今年的评选。
二、活动主题:
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发掘、推介、宣传一批最基层、最感人、最被认同的“萧山区十佳社会组织”,用典型的力量传递正能量,让榜样的风采引领新发展,全方位、全领域、全链条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
三、参评条件:
(一)党的建设突出。社会组织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
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部署,把党的建设融入社会组织运行和发展全过程,严格执行各项党建工作制度,组织、引导、团结社会组织及其从业人员践行初心使命,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二)清廉氛围浓厚。坚持党建统领,不断健全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融合发展机制,将清廉工作纳入协会理事会、秘书处日常工作,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开展廉洁培训工作、清廉学习,在规范、廉洁、自律上发挥带头作用。
(三)作用发挥显著。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充分利用自身优势,积极参与现代社区建设,在服务政府、服务社会、服务群众、服务行业中发挥出色作用。对在乡村振兴、脱贫攻坚、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表现突出、发挥引领示范作用的社会组织,予以重点倾斜。
(四)法人治理健全。内部组织机构设置健全,具有完善的会员大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内部管理制度健全,权责明确、运转协调、制衡有效。
(五)社会形象良好。社会组织遵纪守法,坚持非营利属性,诚信自律,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践行公益责任担当,品牌影响力大,社会公信度高,品牌社会组织及等级评估在3A(含)以上且在有效期内的优先考虑。
(六)运作规范合法。成立至今,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参加年度检查结论皆为合格,未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社会组织主要负责人、秘书长未因本组织的职务行为接受刑事处罚或者纪检监察机关的执纪问责。
三、评选方法和程序
评选工作采取分级负责、统一评选、动态管理、有进有出的方法,由区民政局负责组织实施、审核、评审和认定等工作。
“十佳社会组织”评选活动共分为机构申报、审核评选、结果公示和认定三个阶段。
(一)机构申报
凡2020年12月31日前在萧山区民政局注册登记,且近两年年检均为合格的社会组织,对照萧山区“十佳社会组织”评选条件要求,自行对照检查,认为具备评选条件的社会组织,均可参与申报。
有意愿申报评选的社会组织,须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
1.萧山区2023年度“十佳社会组织”评选申报表(附件1);
2.法人登记证书副本正反面复印件;
3.《章程》复印件;
4.“信用杭州”社会组织信用报告;
5.萧山区“十佳社会组织”评分表(附件2);
6.评选需要提供的佐证材料(详见附件2)。
请各参评的社会组织于2023年11月8日17点前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xsshzz01@163.com;同时,须准备一份申报参评的纸质材料(加盖公章),于2023年11月8日前报送至萧山区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206办公室(萧山区北干街道博学路618号科创中心C座2楼)。联系人:王佳银,联系电话82659263。
(二)审核评选
区民政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开展评选。
1、书面评定:根据各社会组织提供的“十佳社会组织”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进行一轮评定,经区民政局审核后计入成绩,基础分100分,按50%计入综合成绩。
2、PPT汇报:通过PPT现场路演(5分钟)、答辩(2分钟)的方式进行。路演内容可以围绕党建工作、组织架构和管理、社会影响力、合作与联动、组织荣誉等方面展开,根据萧山区“十佳社会组织”评分表进行现场评定。基础分100分,按50%计入综合成绩。
3、根据书面成绩和路演成绩综合评定总成绩,择优选出萧山区“十佳社会组织”。
(三)结果公示和认定
评选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十佳社会组织”名单在公示期结束且无异议之后,由区民政局正式发文公布,同时举行区“十佳社会组织”成果展示等相关活动。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会组织、各业务主管单位要充分认识评选活动对社会组织建设和发展的重要意义,动员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力争评选一批公信力高、影响力大的先进典型,引领全区社会组织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严格组织评选。评选坚持公正、公开的原则,杜绝利益关联,严格按照统一的标准和规范的程序开展评选工作,严禁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虚心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积极参与评选。各社会组织要积极参与本次评选活动,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展现新时代社会组织的精神风采,体现社会组织的自身价值,提高社会组织的建设水平。
附件:
1.萧山区2023年度“十佳社会组织”评选申报表
2.萧山区“十佳社会组织”评分表
杭州市萧山区民政局
2023年10月30日
附件1
萧山区2023年度“十佳社会组织”评选申报表
单位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法定代表人 | 联系电话 | |||||||||
联 系 人 | 联系电话 | |||||||||
单位地址 | ||||||||||
注册性质 | □社会服务机构(民非) □社会团体 □基金会 | |||||||||
成立时间 | 评估等级 | □3A □4A □5A | ||||||||
年检情况 | 2022年:£合格 □不合格; 2023年:□合格 □不合格; | |||||||||
党建情况 | £独立党支部 □联合党支部 □未成立党支部 | |||||||||
党组织名称 | 党员人数 | |||||||||
从业人员 | 人 | 专职人员 (缴纳社保) | 人 | 兼职人员 | 人 | |||||
机构所获 荣誉奖励 (近三年) | 荣誉奖励情况 | 颁发单位 | ||||||||
社会组织 简 介 | ||||||||||
主要业务活动、服务案例开展情况及成效介绍 | ||||||||||
我机构保证申报材料真实、合法、有效,并承担相应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业务主管单位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行业协会、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除外) |
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调整表格大小。
附件2
萧山区“十佳社会组织”评分表
序号 | 评审内容及 分值参考 | 评分细则 | 自评分 | 评审分 |
1 | 内部治理架构 12分 | 理事会、监事会、会员大会、员工大会等架构明晰,制度健全,按章程规定履行职能,得6分;建立各项信息公开制度并有效执行,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得6分 | ||
2 | 党建和社会组织 核心价值观 | 落实最新党建入章程,得2分;建立党组织的,单建得4分,联建得3分,功能性党组织得2分;党组织各项工作制度落实记录(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三会一课”记录、组织生活会记录、民主评议党员等)内容完整,得4分 | ||
3 | 社会组织等级评估 8分 | 社会组织评估等级且在有效期内:5A得8分,4A得6分,3A得3分 | ||
4 | 品牌及领军 | 品牌组织且在有效期内:省级得8分,市级4分;主要负责人获得社会组织领军人才(物):省级得4分,市级得2分;机构服务项目获得市级公益服务品牌项目,得3分 | ||
5 | 宣传阵地建设 | 有独立运营网站得2分;独立运营微信公众号且定期发布得2分;有组织特有logo得2分 | ||
6 | 新闻媒体报道 | 自2020年起,获国家级新闻媒体正面报道,得8分,省级得6分,市级得4分,区级得3分(同一事件就高不重复) | ||
7 | 社会影响力和美誉度 | 除品牌与领军外,自2020年起获得政府部门、行业部门等相关单位的荣誉、表彰、奖励:国家级得10分;省级得5分;市级得3分,区级得2分(同一荣誉就高不重复) | ||
8 | 参与公益慈善 事业情况 | 自2020年起,参与各类公益创投并执行效果良好,一次得2分;除创投外,举办各类公益活动(助残、助老、助学、助困等),一次得2分;参与慈善捐赠款物活动,一次得2分;其他评审组认定为公益慈善活动,一次得2分 | ||
9 | 围绕党和政府中心 工作情况 | 自2020年起,参与现代社区建设、山海协作、对口扶贫、乡村振兴、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或其他评审组认定为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的相关活动,一次得2分 | ||
10 | 登记管理机关评价 | 登记管理机关结合对机构的日常监管,综合打分 | ||
总分 100分 |
否决条件:1、社会组织近三年受到过行政处罚记录、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记录;
2、主要负责人、秘书长有刑事处罚或者纪检监察机关的执纪问责记录;
3、社会组织近三年受到相关监管部门通报批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