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10/2023-74148 | 成文日期 | 2023-10-20 |
发布机构 | 区财政局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
各医共体总院、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中央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培训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社〔2022〕108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卫生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社〔2022〕72号)、《浙江省财政厅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下达2023年卫生能力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浙财社〔2023〕26号)、《关于印发萧山区医共体财政保障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萧卫健发〔2022〕32号)及《萧山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萧卫健发〔2020〕138号)等文件精神,经考核现将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补助1045.7295万元下达给你们,其中包含由浙财社〔2022〕108号文件直达资金426万元,浙财社〔2022〕72号、浙财社〔2023〕26号文件上级资金71万元。相应增加你单位2023年“2100201综合医院”或“2109999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支出指标。请民营医疗机构及浙江萧山老年医院请至区卫生健康局办理领款手续。
请各单位按照《关于印发萧山区医共体财政保障机制实施细则的通知》(萧卫健发〔2022〕32号)要求,做好资金的安排与使用工作。涉及直达资金单位严格按照直达资金规范使用。
附件:1、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2022年结算资金和2023年预拨资金分配表
2、2022年9月—2023年8月住培学员派出单位补助资金
附件:萧卫健发〔2023〕25号关于下拨2023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补助资金的通知.pdf
杭州市萧山区卫生健康局 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局
2023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