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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山区红山幼儿园
详细地址: 杭州市萧山区红山农场萧清大道4051号
  • 邮编:311234
  • 学校性质:公办
  • 学校类别:幼儿园
  • 联系电话: 0571-82699187
    学校简介
    学校招生范围

萧山区红山幼儿园创建于1988年10月,2010年7月被评为省二级幼儿园、2011年3月转制为公办幼儿园,2021年1月,与浙江师范大学正式签约合作办学,同年7月,搬迁至新园;是一所全国围棋特色幼儿园、杭州市智力运动围棋共建学校。

2022年,与浙师大对接后提出了红幼小传人课程,以“绘生长之色,绽生命之彩”为办园理念,基于儿童发展的生命立场,坚守红山精神的历史承继,回应多元化的未来视野不懈追寻教育内涵与品质,促进儿童的完整发展。遵循《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立足儿童经验与发展需要,培养既能承继红山精神,又能融入未来生活之“乐爱、健行、善言、勇探、创美”的完整儿童。


红山幼儿园招收小班新生为年满3周岁,即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幼儿。包括以下四类。(2023年)

第一类:属地户籍的适龄幼儿(注:户籍迁入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前)

第二类:本人或父母在属地有独立产权房(住宅性质)且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根据新生户籍,分为三批:

A批:萧山区户籍。家庭生活基础在属地,本人或父母在属地有独立产权房(住宅性质)且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

B批:杭州市区户籍。家庭生活基础在属地,本人或父母在属地有独立产权房(住宅性质)且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

杭州市区户籍包括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注:以下同)。

C批:非杭州市区户籍。分为两批:

第一批:实际居住的,新生本人或父母在服务区内拥有独立产权房(住宅性质),生活基础在属地的,且新生本人持有在属地范围内申领的有效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含电子居住证,以下简称为“居住证”)的适龄幼儿(含预计在2023年8月31日前能取得居住证的适龄幼儿。以下“同”)。

第二批:实际居住的,新生本人或父母在服务区内拥有独立产权房(住宅性质),生活基础在属地的,且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属地范围内申领的有效IC卡《浙江省居住证》。

(注:产权房要求:①《房产证》办理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之前;②房产规划用途为住宅(以下同))。

第三类:家庭生活基础在属地的,非属地(农场)户籍幼儿。分为二批:

A批:萧山区户籍。祖辈世居在属地的,父母双方或一方生活基础在属地的,且父母双方或一方满足3个“一年”:①在该服务区内实际居住满一年(凭社区居住证明或房产租赁证明);②在属地工作或经商满一年(凭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③在属地工作的社保连续满一年。

B批:杭州市区户籍。生活基础在属地的,父母双方或一方满足3个“一年”:①在该服务区内实际居住满一年(凭社区居住证明或房产租赁证明);②在属地工作或经商的(凭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③在属地工作的社保连续满一年。

(注:1.祖辈世居的须递交户口本原件,或社区盖章、经办人签字的适龄幼儿与祖辈的隶属关系;2.“满一年”指2022年5月至2023年4月,中途不间断。)

第四类:家庭生活基础在属地的,本人持有在属地范围内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属地工作的适龄幼儿。

上述四类按批次招生,招满为止。

如尚有学位,报请农场和指导中心同意后,可以按下列批次招收适龄儿童:

A批:家庭生活基础在属地的,父母双方在属地工作、持有在属地范围内申领的有效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需满足以下3个“一年”:①在属地内居住满一年,需有属地派出所出具并盖章的有效流动人口《告知单》;②在属地工作或经商满一年(凭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③在属地工作的社保连续满一年。

B批:家庭生活基础在属地的,父母一方在属地工作、持有在属地范围内申领的有效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还须满足以下3个“一年”:①在属地内居住满一年,需有属地派出所出具并盖章的有效流动人口《告知单》;②在属地工作或经商满一年(凭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③在属地工作的社保连续满一年。

其他

1.父母在我国驻外机构工作或因公派往长期在国外工作,或父母双方均在野外地质勘察部门工作,户籍所在地确实无人照顾,需由萧山区亲属照管或寄养在萧山区的儿童;

2.驻萧山区部队军人子女;

3.直系亲属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萧山区的下列儿童:

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险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

4.符合市委市政府《关于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委〔2015〕2号)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子女和省委人才办认定的在萧山区的省部属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其中认定为A、B、C类人才的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协调、妥善安排,D、E类引进人才子女由房产地(无房产按人才服务地)红山农场参照户籍生招收并统筹安排。

5.在萧山区居住的外籍、港澳台籍幼儿。

6.工作地为萧山区的回归和引进浙商子女。

萧山区红山幼儿园
详细地址: 杭州市萧山区红山农场萧清大道4051号
  • 邮编: 311234
  • 学校性质: 公办
  • 学校类别: 幼儿园
  • 联系电话: 0571-82699187
    学校简介
    学校招生范围

萧山区红山幼儿园创建于1988年10月,2010年7月被评为省二级幼儿园、2011年3月转制为公办幼儿园,2021年1月,与浙江师范大学正式签约合作办学,同年7月,搬迁至新园;是一所全国围棋特色幼儿园、杭州市智力运动围棋共建学校。

2022年,与浙师大对接后提出了红幼小传人课程,以“绘生长之色,绽生命之彩”为办园理念,基于儿童发展的生命立场,坚守红山精神的历史承继,回应多元化的未来视野不懈追寻教育内涵与品质,促进儿童的完整发展。遵循《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立足儿童经验与发展需要,培养既能承继红山精神,又能融入未来生活之“乐爱、健行、善言、勇探、创美”的完整儿童。


红山幼儿园招收小班新生为年满3周岁,即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幼儿。包括以下四类。(2023年)

第一类:属地户籍的适龄幼儿(注:户籍迁入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前)

第二类:本人或父母在属地有独立产权房(住宅性质)且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根据新生户籍,分为三批:

A批:萧山区户籍。家庭生活基础在属地,本人或父母在属地有独立产权房(住宅性质)且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

B批:杭州市区户籍。家庭生活基础在属地,本人或父母在属地有独立产权房(住宅性质)且实际居住的适龄儿童。

杭州市区户籍包括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钱塘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注:以下同)。

C批:非杭州市区户籍。分为两批:

第一批:实际居住的,新生本人或父母在服务区内拥有独立产权房(住宅性质),生活基础在属地的,且新生本人持有在属地范围内申领的有效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含电子居住证,以下简称为“居住证”)的适龄幼儿(含预计在2023年8月31日前能取得居住证的适龄幼儿。以下“同”)。

第二批:实际居住的,新生本人或父母在服务区内拥有独立产权房(住宅性质),生活基础在属地的,且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属地范围内申领的有效IC卡《浙江省居住证》。

(注:产权房要求:①《房产证》办理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之前;②房产规划用途为住宅(以下同))。

第三类:家庭生活基础在属地的,非属地(农场)户籍幼儿。分为二批:

A批:萧山区户籍。祖辈世居在属地的,父母双方或一方生活基础在属地的,且父母双方或一方满足3个“一年”:①在该服务区内实际居住满一年(凭社区居住证明或房产租赁证明);②在属地工作或经商满一年(凭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③在属地工作的社保连续满一年。

B批:杭州市区户籍。生活基础在属地的,父母双方或一方满足3个“一年”:①在该服务区内实际居住满一年(凭社区居住证明或房产租赁证明);②在属地工作或经商的(凭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③在属地工作的社保连续满一年。

(注:1.祖辈世居的须递交户口本原件,或社区盖章、经办人签字的适龄幼儿与祖辈的隶属关系;2.“满一年”指2022年5月至2023年4月,中途不间断。)

第四类:家庭生活基础在属地的,本人持有在属地范围内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父母双方或一方在属地工作的适龄幼儿。

上述四类按批次招生,招满为止。

如尚有学位,报请农场和指导中心同意后,可以按下列批次招收适龄儿童:

A批:家庭生活基础在属地的,父母双方在属地工作、持有在属地范围内申领的有效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需满足以下3个“一年”:①在属地内居住满一年,需有属地派出所出具并盖章的有效流动人口《告知单》;②在属地工作或经商满一年(凭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③在属地工作的社保连续满一年。

B批:家庭生活基础在属地的,父母一方在属地工作、持有在属地范围内申领的有效IC卡式《浙江省居住证》,还须满足以下3个“一年”:①在属地内居住满一年,需有属地派出所出具并盖章的有效流动人口《告知单》;②在属地工作或经商满一年(凭劳动合同或营业执照);③在属地工作的社保连续满一年。

其他

1.父母在我国驻外机构工作或因公派往长期在国外工作,或父母双方均在野外地质勘察部门工作,户籍所在地确实无人照顾,需由萧山区亲属照管或寄养在萧山区的儿童;

2.驻萧山区部队军人子女;

3.直系亲属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在萧山区的下列儿童:

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四级残疾军人子女、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险岗位工作的军人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

4.符合市委市政府《关于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及团队引进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市委〔2015〕2号)规定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人才子女和省委人才办认定的在萧山区的省部属单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其中认定为A、B、C类人才的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协调、妥善安排,D、E类引进人才子女由房产地(无房产按人才服务地)红山农场参照户籍生招收并统筹安排。

5.在萧山区居住的外籍、港澳台籍幼儿。

6.工作地为萧山区的回归和引进浙商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