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03/2023-66687 | 成文日期 | 2023-01-31 |
发布机构 |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 主题分类 | 宏观经济 |
文号 | 萧经信发〔2023〕10号 | 有效性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空港经济区、湘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红山农场,相关企业:
为提振全区工业企业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推进我区经济持续平稳健康发展,根据《萧山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稳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萧政发〔2022〕23号),经研究,对2022年萧山区工业小额设备投入项目开展资助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范围
1、在萧山区范围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会计制度健全、合法经营、依法纳税的工业企业;
2、在萧山区内组织实施,符合萧山区产业导向目录,经有关部门批准(备案或核准);
3、设备投资已享受区级其他政策资助的,不再重复享受此政策资助。
二、验收标准
1、对2022年度完成设备投入高于100万元且低于500万元的工业技改项目,按设备投资额的5%给予资助;
2、增值税发票开具时间或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开具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3、享受资助的设备须计入“固定资产”科目,并作为固定资产管理;技术和软件须计入“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科目,并作为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管理;所资助设备、技术和软件不得存在折旧计入研发费用情况;
4、享受资助的投资额原则上须完成付款,单台未付尾款和质保金合计不得超过该设备投资额的10%。
三、其他要求
1、各项目业主及时做好项目的财务决算和有关凭证的入帐工作,根据通知要求编制完成《萧山区小额设备投入项目资助报告书》(附件),附件可从萧山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www.xiaoshan.gov.cn)或微信公众号“萧山经信”下载。
2、各项目业主与有资质的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对接,完成项目的专项审计报告。
3、申报企业在2023年3月17日前将报告书书面材料装订成册一式一份、项目专项审计报告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属地主管部门初审。镇街平台对企业提交的资料初审,对《萧山区小额设备投入项目资助资金申请表》审核盖章,并汇总填写《项目汇总表》,企业书面材料由镇街平台统一报送区经信局智能制造科(水务大厦C座711办公室)。报告书电子材料(word版本和PDF版,财务清单和汇总表excel版)和专项审计报告PDF扫描件由企业发送至邮箱330209432@qq.com。
联系电话: 82705230 82899203(区经信局)
82753986 (区财政局)
杭州市萧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局
2023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