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H015/2021-58401 成文日期 2021-04-01
发布机构 区农业农村局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文号 有效性

杭州市萧山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部门(汇总)预算

发布日期:2022-09-05 18:5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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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杭州市萧山区农业农村局概况 ............... . .........(2)

(一)主要职能............................. ..........(2)

(二)部门(单位)预算单位构成........... ............(7)

二、2021年部门(单位)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8)

(一)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8)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8)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9)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9)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9)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12)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3)

(八)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14)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5)

三、名词解释............................................(16)

一、杭州市萧山区农业农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三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组织拟订“三农”和林业水利工作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并监督实施。起草有关“三农”和林业水利工作的规范性文件。组织、指导农业、林业、水利、农经管理等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参与涉农的金融保险等政策制定。

2.组织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参与推动发展全区农村公共服务、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等农村社会事业工作。

3.拟订并实施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及配套措施。负责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管理、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4.负责高效生态农业产业体系建设。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的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指导农产品营销管理工作和农业国际国内展示展销活动。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5.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场修复振兴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负责农业机械、农药使用和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休闲农业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配合落实农业农村领域生态环境保护要求,配合做好农业生态环境污染的调查处理工作。

6.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指导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

7.负责农业资源管理和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

8.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参与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依法开展农业行政许可及其监督管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开展兽医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

9.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监测动植物疫情病情并组织扑灭。

10.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区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11.组织林业生态保护修复和国土绿色工作。拟订林业生态保护修复的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森林、湿地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森林资源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负责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拟订林业资源优化配置及利用政策,组织、指导林业产业化、林业综合开发利用工作。负责林业种苗监督管理。

12.负责全区森林、湿地、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工作。拟订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发展政策措施。组织开展森林、湿地、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动态监测和评估工作。依法开展林地征占用、林木采伐、陆生野生动植物繁殖利用等林业行政许可。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区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工作,组织公益林、天然林、商品林划定、建设、保护和利用。指导国有林场、森林公园的建设和发展。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等工作,监督管理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工作。负责古树名木保护。负责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地质公园和自然遗产等的管理。

13.负责指导林业改革和森林公安相关工作。指导、监督集体林权制度和国有林场等改革工作,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林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协同调处林权权属纠纷。指导区森林公安工作,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拟订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森林防火巡护、野外用火管理、防火设施建设、宣传教育、监测预警和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林业行业、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14.指导全区水资源保护、水文和水土保持工作。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组织编制水资源保护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开展全区水资源的监测和调查评价工作。负责区级重要河湖、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节水型社会工作。指导水文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组织指导开展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依法开展水利行政许可。

15.组织指导开展水旱灾害防御相关工作。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区级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承担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组织制定水旱灾害防御水利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协调钱塘江防潮安全管理工作。

16.组织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指导、监督全区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市场工作。组织编制、审核区大中型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实施区级重点水利建设项目。组织协调农田整治及水利基本建设。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指导水利工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重要江河、水库、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及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区属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工作。负责河道管理。指导农村水利工作。负责滩涂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指导滩涂围垦的治理和开发工作。

17.推动农业、林业、水利科技体制改革和农(林)业技术推广队伍体系建设。指导农(林)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林)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林业、水利领域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林)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林)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按分工负责农(林)业野生植物保护工作。

18.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和对外合作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组织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农业农村、林业水利对外交流和合作工作。

19.拟订扶贫开发工作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督促扶贫开发工作。完成上级扶贫机构交办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衔接重点帮扶工作。

2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预算包括:区农业农村局本级预算及局属单位预算。局属单位包括杭州市萧山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队、杭州市萧山区畜牧兽医发展中心、杭州市萧山区农村经营管理总站、杭州市萧山区农业科学技术研究所、杭州市萧山区种子管理站、杭州市萧山区农田建设管理中心、杭州市萧山区钱塘江灌区管理中心、杭州市萧山区浦阳江流域管理中心、杭州市萧山区河道管理中心、杭州市萧山区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

二、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区农业农村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节能环保支出、城乡社区支出、农林水支出、商业服务业等支出、援助其他地区支出、其他支出。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收支总预算216239万元。

(二)关于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收入预算21623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0159万元,占18.57%;政府性基金收入176080万元,占81.43%。

(三)关于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支出预算216239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5.8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6.0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75731万元、农林水支出34921.14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86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4200万元、其他支出349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基本支出18123.36万元(其中控制性经费14539.72万元,包干性经费3583.64万元),占8.38%;项目支出198115.64万元,占91.62%。

(四)关于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16239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40159万元、政府性基金176080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5.8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6.0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75731万元、农林水支出34921.14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86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4200万元、其他支出349万元。

(五)关于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0159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108266.87万元,主要是预算支出渠道调整。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5.85万元,占0.8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0万元,占0.25%;节能环保支出6.01万元,占0.01%;农林水支出34921.14万元,占86.9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586万元,占1.46%;援助其他地区支出4200万元,占10.46%。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345.85万元,主要用于萧山区农村经营管理总站的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100万元,主要用于农民素质培训等方面的支出。

(3)节能环保支出(类)天然林保护(款)停伐补助(项)6.01万元,主要用于天然林停伐补助。

(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10335.19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萧山区畜牧兽医发展中心、萧山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队的基本支出。

(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1888.7万元,主要用于萧山区农业科学技术研究所、萧山区农田建设管理中心、萧山区种子管理站、萧山区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的基本支出。

(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375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技术推广等方面的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876.91万元,主要用于农业、林业有害生物及病虫害防治等方面的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执法监管(项)288万元,主要用于萧山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队的执法支出。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33.08万元,主要用于秸杆收集处理、农药包装物处理等农业生态循环项目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6548.08万元,主要用于农业管理服务、农业产业扶持、粮油生产补助等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640.56万元,主要用于生态公益林建设、野生动物救治、森林消防池建设等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7819.62万元,主要用于萧山区钱塘江灌区管理中心、萧山区浦阳江流域管理中心、萧山区河道管理中心的基本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文测报(项)20万元,主要用于萧山区水文总站的水文测报项目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423万元,主要用于防汛、水利安全及管理、海塘、堤防、溪流、水库管护、钱塘江防潮安全管理等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47万元,主要用于政策性农业保险补助。

(16)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5626万元,主要用于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支出。

(17)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商业流通事务(款)其他商业流通事务支出(项)586万元,主要用于畜禽管理防疫及治污项目支出。

(18)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4200万元,主要用于区市对口协作帮扶地扶贫项目支出。

(六)关于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8123.36万元,其中:

控制性经费14539.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其他交通费用;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生活补助。

包干性经费3583.64万元,主要包括: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办公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其他支出。

(七)关于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176080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增加175555万元,增加原因为预算支出渠道调整。本单位无国有资金本经营预算无相关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175731万元,占99.80%;其他支出(类)支出349万元,占0.2%。

3.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175731万元,主要用于美丽乡村建设、农村河道清水治污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2)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349万元,主要用于萧山区钱塘江灌区管理中心、萧山区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的项目支出。

(八)关于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54.88万元,比2020年执行数减少35.93万元,下降18.83%,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区外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1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9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因上级主管部门或省市业务部门工作需要的出国培训等费用,包括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没有组团计划,预算费用主要用于上级部门统一组织的出国考察和培训费用。

2.公务接待费:2021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7.0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3.42%。主要用于区内外对口部门及上级业务部门来我局系统进行农业农村工作业务协调、检查、考察、调研等接待的食堂餐费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严格控制公务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36.8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14.66%,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报废重置公务用车3辆,2021年计划报废重置2辆。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36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萧山区农业科学技术研究所1辆、区浦阳江流域管理中心1辆公务用车报废重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0.80万元,主要用于局系统9家保留车辆单位的24辆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用等支出。今年运行维护费和去年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1年区农业农村局本级、萧山区农村经营管理总站、萧山区畜牧兽医发展中心、萧山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队等3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35.53万元,比2020年预算减少355.62万元,下降8.16%,主要是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后参公单位减少。

2. 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区农业农村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914.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38.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476.58万元。

3. 国有资产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区农业农村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8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一般公务用车2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4.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区农业农村局预算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2035.64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自有资金: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5.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控制性经费和包干性经费。

6.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7.“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8.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杭州市萧山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汇总).pdf

表1.2021年区级部门(单位)收支预算总表

表2.2021年区级部门(单位)收入预算总表

表3.2021年区级部门(单位)支出预算总表

表4.2021年区级部门(单位)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表5.2021年区级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表6.2021年区级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表7.2021年区级部门(单位)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表

表8.2021年区级部门(单位)政府性基金预算表

表9.2021年区级部门(单位)项目支出预算表

表10.2021年区级部门(单位)预算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支出预算表

杭州市萧山区农业农村局

2021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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