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我局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下列不动产权证书(证明)公告作废:
权利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萧山分行;不动产权证书(证明)号:浙(2020)萧山区不动产证明第0076811号。
(联系电话:0571-83581103;联系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北干街道市心中路1069号。)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萧山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