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H028/2022-64368 成文日期 2022-09-29
发布机构 规划资源萧山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文号 有效性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周华敏、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发布日期:2022-09-29 15:5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萧山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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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局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下列不动产权证书(证明)公告作废:

1、权利人:周华敏;不动产权证书(证明)号:浙(2017)萧山区不动产权第0077442号。

2、权利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不动产权证书(证明)号:浙(2017)萧山区不动产证明第0051299号。

(联系电话:0571-83581103;联系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北干街道市心中路1069号。)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萧山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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