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H010/2022-64382 成文日期 2022-09-13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主题分类 财政
文号 萧财企〔2022〕103号 有效性

关于下达萧山区第四批燃气锅炉低氮改造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29 17:2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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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杭州市萧山区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萧大气办〔2020〕7号)文件,经审定,现下达萧山区第四批燃气锅炉低氮改造补助资金合计92万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相关单位(详见附件)接到通知后到生态环境局萧山分局办理资金结算手续。

二、企业收到的财政资金,按《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计入“其他收益”科目。

附件:萧山区第四批燃气锅炉低氮改造补助资金明细表

萧财企〔2022〕103号—1.xlsx

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局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萧山分局

2022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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