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H028/2022-64323

  • 成文日期:

    2022-09-28

  • 发布机构:

    规划资源萧山分局

  •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高波

发布日期:2022-09-28 16:2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萧山分局 分享: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因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现声明作废。公告期限为十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方式向我局反映,期满后无异议的,我局将按规定予以办理不动产登记。

权利人:高波; 不动产坐落:萧山区瓜沥镇殿下村食品厂家属楼;不动产权证书(证明)号:杭房权证萧字第084925号。

(联系电话:0571-83581103;联系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北干街道市心中路1069号。)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萧山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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