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H028/2022-64073 成文日期 2022-09-22
发布机构 规划资源萧山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含住房)
文号 有效性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余国良、李芳、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发布日期:2022-09-22 11:0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萧山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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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我局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下列不动产权证书(证明)公告作废:

1、权利人:余国良、李芳;不动产权证书(证明)号:浙(2018)萧山区不动产权第0100619号、浙(2018)萧山区不动产权第0100620号;

2、权利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不动产权证书(证明)号:浙(2020)萧山区不动产证明第0016617号。

(联系电话:0571-83581876;联系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北干街道市心中路1069号。)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萧山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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