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13/2022-62513 | 成文日期 | 2022-08-03 |
发布机构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号 | 有效性 |
傅颖娜委员:
您在区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上提出《关于全区高层住宅电梯安装电动车“违规入梯”监测系统》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发展迅速,已代替自行车成为广大市民群众最普遍的代步工具,随之而来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充电安全等问题也成为关注的焦点。目前,我区已由萧安委牵头开展了电动自行车消防整治工作,印发了《萧山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隐患综合整治方案(萧消安委办〔2021〕39号)》的文件,坚持“属地主导、部门监管、单位负责、群众参与”的总原则,重点整治电瓶车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
结合您提出的建议,我局作为物业行业主管部门将着力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 积极推进住宅小区旧改项目
结合老旧小区改造,新增既有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场所。小区物业与业委会应充分考虑小区基本情况,征询业主代表意见,掌握需新增充电桩的数量、位置、所需费用等。对需安装的充电场所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完好且运行正常。
二、推进业委会(管委会)的组建,完善小区停车管理制度
根据《杭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小区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或小区管理委员会,本着小区重大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的原则,小区应当召开业主大会,拟定小区《停车管理制度》,加强对小区机动车、电动车的管理。
三、加快监管平台建设,加强部门联动机制
为积极响应全省数字化改革和政府“互联网+政务服务”的要求,打破各物业公司数据孤岛的现状,实现物业管理职能、高效的目标,目前已申请建设萧山区智慧物业监管平台。根据实际需要建设萧山区智慧物业监管平台,包括基础数据、“两金”、信息报送、物业检查、信用评价和业委会管理等多个模块,在此基础上逐年搭建起区、镇街、社区、物业企业、业主五级一体化的服务平台,对于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消防通道等行为,可以联动公安、消防等执法部门,进行处罚。
四、加大宣传广度
我局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配合属地镇街向居民和租户做好消防安全宣传和引导工作,做好禁止电动车入梯的宣传引导工作,提升居民百姓乘梯的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做到安全乘梯、文明乘梯。杜绝电动自行车上楼道,降低消防安全隐患风险。目前,博奥城和中栋国际小区已开展试点,安装了电瓶车阻碍系统,确实起到了很好的效果,安装费用由小区经营性收入里出支。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也发现一些弊端,比如遮住探头,电瓶车也可以进入,电瓶车被雨衣遮挡,探头无法识别,有时候误把婴儿车识别为电动车等。下一步,根据试运行情况,将进一步优化与完善远程监控系统。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希望您一如既往地关注我们的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
杭州市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