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13/2022-62492 | 成文日期 | 2022-08-03 |
发布机构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号 | 有效性 |
齐久龙委员:
您在区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上提出《关于我区法院与政府建立涉及拆迁安置房诉讼、执行中联动机制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与区法院对接,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提案反映情况
提案中提到的关于拆迁信息的提供、拆迁补助款的协助执行、拆迁安置房的权证办理以及份额分割等问题确为法院执行工作的难点、堵点。
根据萧委办发〔2017〕31号文件,已经明确各镇街综治办为协助执行专门对接部门,协助提供拆迁补偿款的查询、冻结、扣划工作。但实际工作中,拆迁工作往往涉及各镇街的重点工程、重点工作,拆迁款项的冻结无异给相关工作推进增加难度。特别是拆迁安置房的分配,和拆迁间隔时间久,工作衔接存在一定难度。
一是获取拆迁信息滞后。拆迁信息没有统一公告、查询渠道,法院无法第一时间知悉被执行人房产拆迁,或存在因被执行人提前转移拆迁款的情况,造成申请人利益受损。二是协助执行存在难点。个别镇街对冻结拆迁款存在抵触心理,认为法院一旦冻结拆迁款可能导致被执行人家庭拒不腾房,或者要求法院不能冻结部分拆迁款,但对于执行金额较大的案件存在法律风险。三是拆迁安置房份额分割、产证办理问题存在制度空白。目前没有专门法律条文规范拆迁安置房的执行,拆迁安置房一般为家庭共有,需要通过分家析产诉讼方式予以份额分割。份额分割后,被执行人极有可能拒不办理过户登记,而拆迁安置房过户往往涉及到村、镇街、住建、规划部门等多个环节,暂未形成可行的强制过户程序。
二、下一步打算及相关建议
针对现实中存在的相关问题,结合您的建议,下一步我们将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完善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健全信息互通、工作联动机制。法院定期梳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报区住建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各镇街等相关部门。镇街启动拆迁工作时,可由综治办与法院对接,提前摸排安置人员涉案情况,统一对被执行人拆迁款予以部分冻结;积极与法院共同引导当事人家庭成员进行拆迁款及拆迁房产的份额确认,确定可供执行的份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在被执行人拆迁安置房办理相关权证后,及时反馈法院执行局,由执行局在第一时间先行查封控制,防止财产转移。
二是加强“共享法庭”协助执行工作。综合运用“法院+社会、专业+群众、线上+线下、传统+现代”的方式方法,实现基层社会治理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良性互动。充分发挥“共享法庭”庭务主任、网格员、调解员等作用协助法院开展提供被执行人财产下落,督促义务人履行,协助联络冻结、扣划义务人拆迁、分红等收益的事项等。
三是强化执行震慑。严厉打击拆迁安置人员涉嫌逃避执行行为,对被执行人在拆迁安置房尚未分配时,就将相关份额的拆迁安置房私下出售他人的;拆迁户主领取全部款项,并未对被执行人(户内成员)份额予以分配,且将款项擅自使用的,我院将依法以被执行人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相关线索移交给公安机关,并强化宣传以案释法,起到打击一起,震慑一片的效果。
四是加强政府支持力度。建议区政府定期召集相关镇街,邀请区法院列席,加强有关拆迁、诉讼信息的互通对接,尤其是在拆迁安置房诉讼、执行中,要求镇街加大涉及拆迁款、拆迁安置房号等信息查询支持力度,严格按照区法院告知要求提供信息。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地监督我们的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
杭州市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