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26/2022-63305 | 成文日期 | 2022-08-25 |
发布机构 | 区应急管理局 | 主题分类 | 其他 |
文号 | 有效性 |
2021年4月30日上午8时许,靖江街道弱电架空线“上改下”综合管道工程项目在顶管作业过程中,顶管机钻头损坏燃气管道致使燃气泄漏,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2.9万元。事故发生后,萧山区人民政府依法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并于2021年5月28日批复同意事故调查结案,依法向社会进行了公布。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的有关规定,区应急管理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组成靖江街道弱电架空线“上改下”综合管道工程项目“4·30”一般燃气泄漏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以下简称评估组),对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2022年4月15日,区应急管理局牵头成立了评估组,评估组组长由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总工程师xxx,成员由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总工会组成,评估组根据《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对靖江街道弱电架空线“上改下”综合管道工程项目“4.30”一般燃气泄漏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对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安委办〔2021〕4号)的要求,深入事故企业和相关管理部门和单位,采取调阅事故原始档案、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现场检查和听取汇报等方式,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了评估工作。2022年5月10日,评估组召开会议,经充分讨论,形成评估意见。
二、事故责任企业和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靖江街道弱电架空线“上改下”综合管道工程项目“4.30”一般燃气泄漏事故调查报告》经区政府批复后,相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调查报告要求,对事故责任企业和责任人员落实了责任追究。具体情况如下:
(一)对事故企业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对事故责任企业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
浙江翔鼎智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根据调查认定,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行政处罚。2021年6月27日,杭州市萧山区应急管理局对浙江翔鼎智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萧)应急事故罚〔2021〕17号),处以2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浙江翔鼎智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按期款缴纳罚款。
2.对其他单位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
浙江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检查不力,未能及时发现并消除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冒险作业的事故隐患,导致钻头蹭破燃气管道后泄漏,建议区城管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2021年5月2日,区城管局对浙江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杭萧综执〔2021〕罚决字第25-0022号),处以7.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浙江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按期款缴纳罚款。
(二)对事故企业责任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陆汉江,浙江翔鼎智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现场施工班组长,在未经燃气管道单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情况下,野蛮施工,钻头在回扩过程中将燃气管道蹭破,导致燃气泄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区公安分局对其作出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2.刘钢,浙江翔鼎智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顶管机操作人员,在未经燃气管道单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情况下,野蛮施工,钻头在回扩过程中将燃气管道蹭破,导致燃气泄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区公安分局对其作出拘留十日的行政处罚。
3.蔡勇,浙江翔鼎智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根据调查认定,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区应急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行政处罚。2021年6月27日,杭州市萧山区应急管理局对蔡勇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萧)应急事故罚〔2021〕18号),处以23878.52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蔡勇按期款缴纳罚款。
(三)事故有关监管人员的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屠介恩,靖江街道对靖港村副书记、村委会副主任,作为建设单位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检查不力,靖江街道对其进行问责。
四、事故有关责任单位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通过现场检查和调阅台账资料,可以看出靖江街道弱电架空线“上改下”综合管道工程项目“4·30”一般燃气泄漏事故发生后,各单位能够严格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求,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加强内部管理,积极落实事故整改措施。具体落实情况如下:
(一)涉事企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浙江翔鼎智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刻吸取本起事故教训,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公司在建所有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全面消除企业的安全隐患;要加强对企业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有效杜绝类似事故的发生。靖江街道弱电架空线“上改下”综合管道工程项目于2021年5月10日经住建局同意后复工,复工后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目前,项目已完工。
2.浙江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加大对项目承包单位安全生产进行统一协调管理,及时发现施工作业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督促并跟踪承包单位落实事故隐患整改,施工单位复工后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二)镇街和相关部门落实整改措施情况
区住建局: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督促从事敷设管道、打桩、顶进、挖掘、钻探等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活动的施工单位,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并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区城管局:加大对侵占、毁损、擅自拆除、移动燃气设施或者擅自改动市政燃气设施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防止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
靖江街道:认真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立即开展燃气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加大巡查检查力度,加强对施工工地的监管,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防范措施,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评估组评估意见
从靖江街道弱电架空线“上改下”综合管道工程项目“4.30”一般燃气泄漏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总体情况看,评估组认为:
(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靖江街道:在收到事故调查报告后,能够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事故相关责任人员,能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行业领域相关人员起到了警示和教育作用,同时对事故报告提出的防范措施能认真学习研究,并积极进行了整改落实。
(二)浙江翔鼎智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浙江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能深刻吸取事故教训,落实事故报告提出的有关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建议,有效遏制事故发生。
靖江街道弱电架空线“上改下”综合管道工程项目“4.30”
一般燃气泄漏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组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