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28/2022-63018 | 成文日期 | 2022-08-17 |
发布机构 | 规划资源萧山分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文号 | 有效性 |
因我局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下列不动产权证书(证明)公告作废:
1、权利人:胡丽芬;不动产权证书(证明)号:杭萧国用(2010)第008538号、杭房权证萧字第1395531号;
2、权利人:吴国祥;登记证明号:浙(2018)萧山区不动产证明第0033561号;
3、权利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萧山区支行;登记证明号:杭房他证萧字第15343143号。
(联系电话:0571-82279171;联系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北干街道市心中路1069号。)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萧山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