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萧山区食品安全监督抽样检测情况通报

发布日期:2022-07-29 09:30 访问次数:

 

  20227月份,全区食品安全监管主要职能部门从种养殖、生产、流通等环节共抽取样品860个批次进行定量检测,具体抽样检测情况如下:

一、样品分类及合格率情况

共抽检样品共29个类别860批次,其中监督抽检840批次,风险监测20批次,不合格28批次,总合格率96.74%。样品分类及合格率详见下表:

样品类别

抽检批次

不合格批次

合格率

餐饮食品

110

11

90.00%

食用农产品-水产品

157

9

94.27%

食用农产品-蔬菜

182

4

97.80%

食用农产品-水果类

16

2

87.50%

糕点

22

2

90.91%

食用农产品-鲜蛋

31

0

100.00%

酒类

19

0

100.00%

肉制品

14

0

100.00%

茶叶及相关制品

12

0

100.00%

调味品

41

0

100.00%

粮食加工品

83

0

100.00%

蔬菜制品

13

0

100.00%

食用农产品-畜禽肉及副产品

33

0

100.00%

豆制品

14

0

100.00%

速冻食品

14

0

100.00%

冷冻饮品

2

0

100.00%

罐头

1

0

100.00%

婴幼儿配方食品

4

0

100.00%

延伸抽样产品

8

0

100.00%

食用油、油脂及相关制品

27

0

100.00%

蛋制品

2

0

100.00%

乳制品

8

0

100.00%

保健食品

2

0

100.00%

饼干

1

0

100.00%

蜂产品

12

0

100.00%

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

4

0

100.00%

食品添加剂

1

0

100.00%

薯类和膨化食品

1

0

100.00%

水果制品

2

0

100.00%

炒货食品及坚果食品

1

0

100.00%

淀粉及淀粉制品

2

0

100.00%

糖果制品

3

0

100.00%

饮料

18

0

100.00%

合计

860

28

96.74%

、检测检验机构

萧山区质量计量监测中心、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海润泰合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微谱检测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检验检疫科学技术研究院、浙江公正检验中心有限公司等。

三、分析及评价

120227月份抽样的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酒类、茶叶及相关制品、冷冻饮品、调味品、豆制品、饮料等26个大类食品经检测全部合格,总体情况较好

2、涉及抽检的餐饮食品-复用餐饮具(餐馆自行消毒)不合格项目为大肠菌群和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共计11批次。其中大肠菌群不合格3批次,根据《GB 1493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大肠菌群是微生物限量指标,在餐饮具中不得检出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8批次,根据《GB 14934-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是洗消剂残留量指标,在餐饮具中不得检出

3、涉及抽检的食用农产品-水产不合格项目为恩诺沙星呋喃西林代谢物。其中恩诺沙星不合格8批次,不合格样品均为淡水鱼,其中鳊鱼6批次,鲫鱼1批次,黄鳝1批次,根据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恩诺沙星为可以在水产品中使用的喹诺酮类合成抗菌药,但在水产品中的残留量不得超过100μg/kg;呋喃西林代谢物不合格1批次,不合格样品为贝类蛏子,根据《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呋喃西林为食用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在水产品中不得检出。

4、涉及抽检的食用农产品-蔬菜不合格项目为甲拌磷、4-氯苯氧乙酸、噻虫胺和噻虫嗪,不合格样品为生姜2批次,豆芽1批次,芹菜1批次,合计4批次。生姜不合格项目为噻虫胺和噻虫嗪,根据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噻虫胺和噻虫嗪均为允许使用的杀虫剂,但在姜中噻虫胺的最大残留量不得超过0.2mg/kg,噻虫嗪的最大残留量不得超过0.3mg/kg;豆芽不合格项目为4-氯苯氧乙酸,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农业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2015年第11号)》,4-氯苯氧乙酸作为低毒农药登记管理并限定了使用范围,豆芽生产不在可使用范围之列,因此在豆芽内不得检出;芹菜不合格项目为甲拌磷,根据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甲拌磷为允许使用的杀虫剂,但在叶菜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量不得超过0.01mg/kg

5、涉及抽检的糕点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根据GB7099《糕点、面包卫生标准》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均为微生物限量指标,在糕点类制品内应符合限量标准。

6、涉及抽检的食用农产品水果不合格项目为苯醚甲环唑、戊唑醇、吡唑醚菌酯和甜蜜素,不合格产品为杨梅和芒果。杨梅不合格项目为甜蜜素,根据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甜蜜素为杨梅中禁止使用的甜味剂,在杨梅中不得检出;根据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苯醚甲环唑为允许使用的杀菌剂,但在芒果中的最大残留量不得超过0.2mg/kg,戊唑醇为允许使用的杀菌剂,但在芒果中的最大残留量不得超过0.05mg/kg,吡唑醚菌酯为允许使用的杀菌剂,但在芒果中的最大残留量不得超过0.05mg/kg

 

 

附件:20227萧山不合格食品信息明细表

 


2022年7月萧山不合格食品信息明细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