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15/2022-62087 | 成文日期 | 2022-07-07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局 | 主题分类 | 水利 |
文号 | 萧农水防〔2022〕229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各镇街、平台(场),局属水管单位: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防台抗旱指挥部令》深入排查整治水旱灾害防御和水利工程安全运行风险隐患的要求和省、市水利部门部署,决定自即日起在全区范围开展水利防汛防台风险隐患集中大排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排查方式
(一)镇街自查。各镇街、平台、场及局属水管单位要组织力量对辖区内山塘、水库、堤防、闸站、泵站、水文测站、行洪河道、水雨情监测预报预警系统等已建和在建水利工程度汛工作进行全面自查。
(二)区级检查。区农业农村局组织人员分组对区内重点水库、堤防、闸站、水文测站、行洪河道、水雨情监测预报预警系统、在建水利工程进行重点检查。
(三)省、市抽查。省、市水利部门将针对我区水利防汛防台风险隐患集中大排查工作进行暗访督查、抽查督导。
二、排查内容
(一)应急预案方案。各镇街、村社山洪灾害防御应急预案或防汛防台形势图是否已经包含山洪灾害防御内容,是否开展演练;水利工程安全应急预案是否按规定编制;在建水利工程和涉水工程安全度汛方案是否编制。
(二)监测预报预警。雨情监测设备运行及数据传输是否正常;监测预报预警平台是否正常运行。
(三)山洪灾害防御。山洪灾害防御责任是否落实;山洪灾害风险区范围及人员是否排查到位,到户到人信息是否全面建立;山区建房、修路、搭桥、盖板等人为活动加剧山洪灾害现象是否全面排查,是否落实应急措施。
(四)水库山塘闸泵。水库“三个责任人”和“三个关键环节”、山塘巡查人员是否落实到位;水库山塘坝体、泄洪及放水建筑物、泄洪闸门及启闭机电设备、应急备用电源等是否安全运行;病险水库山塘降低水位或空库运行是否落实;水闸泵站建筑物、排水通道、启闭机电设备、应急备用电源等是否安全运行;堤防海塘险工险段安全度汛措施是否全面落实。
(五)在建水利工程。工程或临时设施建设开挖形成的高边坡是否稳定;工地工棚、生活区周边的堆土体、山体是否稳定;深基坑围堰及周边堆载物是否稳定;低洼易积水区域物资转移通道是否畅通;穿(破)堤施工是否落实度汛措施;在建水利工程和涉河涉堤工程安全度汛措施是否落实。
(六)妨碍行洪隐患。是否存在厂房、民房、码头、光伏电站、大棚等建筑物或构筑物阻碍河道行洪;是否存在河道淤积,成片林木、高秆作物阻碍行洪;是否存在因修建围堤、生产堤、防洪堤、护岸,建设跨河、穿河的桥梁、管线、渡槽等交叉建筑物而束窄河道断面;是否存在河道内开垦耕地,修建公园、湿地、亲水平台等活动场所而抬高河道地面高程,存在上述情况的是否落实安全措施。
三、工作要求
(一)全面排查。各镇街、平台、场和有关单位要坚决落实“隐患排查不出来、风险点掌控不住就是工作失职”的理念,按照“宁可重不可漏”的要求,对照6项排查内容进行全面排查,确保全覆盖、无死角,堵塞盲区漏洞。
(二)立查立改。对排查发现的问题,按照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的原则,督促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属地要对整改情况实行动态跟踪,对整改进度缓慢、整改难度较大、整改情况复杂、风险隐患较大的问题要及时上报区防指和区农业农村局。
(三)信息报送。各镇街、平台、场要明确分管负责领导、联络员,负责统计本次集中排查情况并将附件于7月18日前报送:临浦等南片8镇报送至区浦阳江流域管理中心,衙前等其他14个镇街及平台、场报送至区河道管理中心,区钱塘江灌区管理中心负责本中心管辖范围的排查整改。各中心将各地上报及本中心的情况汇总(附件)于7月19日前报至局水土保持与水旱灾害防御科(联系人:周志敏,82621456)。
附件:水利防汛防台风险隐患集中大排查情况统计表
杭州市萧山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7月7日
附件
(镇、街)水利防汛防台风险隐患集中大排查情况统计表
镇、街 | 检查人次(人) | 检查处数(处) | 风险隐患数量(处) | 已整改(处) | 备注 | ||||||
合计 | 应急预案方案 | 监测预报预警 | 山洪灾害防御 | 库塘闸泵 | 在建水利工程 | 妨碍行洪隐患 | |||||
合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