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28/2022-61930 | 成文日期 | 2022-07-22 |
发布机构 | 规划资源萧山分局 | 主题分类 | 土地 |
文号 | 杭萧征字〔2022〕0158号 | 有效性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杭州市会展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实施潮都西路(港城大道-南义路)(202200141)建设项目,经萧发改〔2022〕17号建设项目立项与用字第330109202200172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或规划意见),拟征收南阳街道南兴村(南北)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南阳街道南兴村(南北)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3846公顷,地块东至: 空地,西至:京鑫药业,南至:港城大道,北至:南义路(具体见示意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萧山区人民政府将组织属地镇街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
二〇二二年七月二十二日
[本公告发至南阳街道南兴村、南阳街道办事处、区住建局下属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服务中心、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南阳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