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H011/2022-61611 成文日期 2022-07-14
发布机构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劳动就业

创业场地租金补贴申领服务指南

发布日期:2022-07-14 10:5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区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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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适用范围

主要内容:申请领取创业陪跑空间外的房租补贴

服务对象:个人

二、相对人权利和义务

1.申请人应当如实向经办单位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申请人可通过12345咨询电话、浙江政务服务网或人力社保部门门户网站,获取事项的服务指南。

3.做出不予核定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

三、受理条件

1.补贴对象:2016年2月1日后,市区户籍的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转业复退军人在市区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等经营实体,在创业陪跑空间外市区范围内租赁创业用房的,持续正常经营满12个月后,可申请创业园外房租补贴。

2.补贴标准:第1年补贴1元/平方米·天,第2年、第3年补贴0.5元/平方米·天,补贴面积最高为100平方米。实际租房费用低于补贴标准的,按实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四、申请材料目录

材料名称

材料形式

必要性及描述

备注

《残疾人证》

纸质或电子

非必要


国外毕业证书

纸质

非必要


残疾人凭证

纸质

非必要


居民身份证

纸质或电子

非必要


社会保障卡

纸质或电子

非必要


国外学位证书

纸质

非必要


入驻经营实体孵化协议

纸质

非必要


完税凭证

纸质

必要


创业场地租金补贴申请表

纸质或电子

必要


工商营业执照

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必要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非必要


经营实体税务登记证

纸质或电子

非必要(经认定的网络创业无需提供;已提供五证合一营业证照的无需提供)


房屋租赁合同

纸质或电子

必要


房屋租赁费票据

纸质或电子

必要


创业场地主办方免费提供创业场地说明

纸质或电子

非必要


学籍凭证

纸质

非必要


高等学校毕业证书

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非必要

教育部信息无法共享

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纸质

非必要


技工院校毕业证书

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非必要

人社及其他部门、行业、企业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都可以核发证书

高级工(三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

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非必要

人社及其他部门、行业、企业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都可以核发证书

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纸质或电子

非必要


就业创业证

系统自动获取,如数据不全则需申请者提交

非必要


军人退出现役印证材料

纸质或电子

非必要


五、对外公布的办理程序描述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人员

审批标准

办理结果

申请

即办

申请人向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经办机构提交申请材料,或通过网上申报,并选择结果送达方式

受理

即办

街道(乡镇)工作人员

对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1.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正确的,退回并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材料;

2.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告知不予受理理由并退还材料。

审核

公示

30个工作日

区就业中心工作人员

对材料进行复核并按规范核对业务处理

符合条件的做出审核决定。审核通过的,在当地政府或人力社保部门网站公示补贴申领情况。

办结

即办

区就业中心工作人员

业务规范处理

对材料进行归档处理

送达

即办

区就业中心工作人员

启动送达流程

根据申请人选择的送达方式,向申请人反馈补贴核定结果。

六、办结时限

法定期限:45工作日

承诺期限:30工作日

七、受理地点

受理地点:户籍所在街道(乡镇)人力社保站

八、办理进程和结果公开查询

咨询电话:0571-82812345-1;0571-82779960

网上查询:https://www.zjzwfw.gov.cn/zjservice/search/progress/query.do?webId=1

九、咨询途径

咨询电话:0571-82812345-1;0571-82779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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