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机关和下属单位财务及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承担区级自然资源专项收入征管和专项资金、基金的管理工作。承担区级规划和自然资源项目资金和其他专项经费财政绩效评价、综合统计分析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和下属单位的预决算编制、执行和监督,以及财务、内部审计和绩效评价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