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全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政策、标准、规范的组织实施。承担自然资源基础调查、变更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价成果的汇交、管理、共享和利用监管工作。承担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以及资料管理利用工作。承担全区重大自然资源权属争议调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