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全区矿业权出让、矿产资源利用保护和地质勘查行业管理工作。承担组织实施地质矿产勘查项目。承担组织指导地质环境资源勘查和开发利用工作。承担监督管理地下水位变化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以及古生物化石及地质遗迹。承担地质灾害的预防和治理工作,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以及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避让搬迁等工作。承担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压覆矿产资源查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