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深化与RCEP三年经贸合作,要达成这些目标
为加快全面对接《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经贸新规则,抢抓RCEP生效实施机遇,浙江省制定出台《浙江省落实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旨在全方位、多维度深化浙江省与其他RCEP国家的经贸合作,以高水平开放推动浙江高质量发展,奋力打造“重要窗口”。
为进一步突出RCEP贸易协定规则亮点,《浙江省落实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提出8个方面21项重点任务与举措。
一、大力发展货物贸易
巩固纺织、鞋服、箱包等传统产品出口优势,扩大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占比。增加优质消费品、高新技术产品及装备等进口。用活原产地规则,提升企业通关便利化水平,推广原产地证书“智能审核”。
二、促进服务贸易发展
推进落实服务贸易准入前国民待遇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加大制造业研发、航空物流、教育等重点领域开放力度。加强与其他RCEP国家数字领域合作,高标准举办全球数字贸易博览会,打造全球数字贸易中心。
三、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
培育跨境电商进口交易平台、展贸平台、供应链平台和促进服务平台等新业态,探索跨境电商转口贸易等新模式。以海外智慧物流平台建设为依托,加快和优化在其他RCEP国家的海外仓布局。
四、深化双向投资合作
拓展双向投资新领域,深化国际产能合作的第三方市场建设。构建安全自主可控的技术体系,促进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跨国合作。落实好缩减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工作,给予其他RCEP国家投资国民待遇。加大针对其他RCEP国家的招商引资力度。
五、建设经贸产业合作平台
加快国际产业合作园等平台建设,谋划建设浙江-RCEP跨国产业飞地与境外产业园,探索设立RCEP高水平开放合作示范区。支持企业利用好经贸交流平台,探索创新交易会模式,深化培育境外展会平台。
六、构建贸易物流大通道
对抵达海关监管作业场所且完整提交相关信息的RCEP国家原产易腐货物和快件、空运货物、空运物品,实行6小时内放行便利措施。积极培育AEO高级认证企业。推动与其他RCEP国家港口间的紧密衔接,形成以宁波舟山港为枢纽港的航线网络布局。支持建设航空货运枢纽机场,创新“集货仓+全货机”模式。
七、着力拓展对日合作
扩大浙日农产品、机电产品、纺织服装出口,扩大中间品和高新技术产品、消费品进口。加强产业链供应链精准招商。
八、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支持与其他RCEP国家在5G网络、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领域合作。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推进省内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中心建设,加强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刑事打击力度,推进各地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项目。探索建立与国际接轨的人才管理制度。创新国际争端解决机制。
发展目标
全面拓展和深化与其他RCEP国家的经贸合作,双方之间合作机制更加健全,要素流动更加自由,资源配置更加高效,市场融合更加深入,合作平台更加广阔,营商环境更加良好,积极打造RCEP经贸合作示范区,与RCEP国家的经贸合作走在全国前列。
到2024年,浙江省与其他RCEP国家货物贸易总额力争达到全省总额的28%,承接其他RCEP国家服务外包执行额突破30亿美元;对其他RCEP国家投资设立企业三年累计达到300家以上,中方投资额100亿美元以上,实际利用其他RCEP国家外资三年累计突破35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