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山区市场监管局创新机制实现外商投资企业主体资格证明容缺受理
发布日期:
2022-
06-
15
09:
3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区商务局
萧山区市场监管局从企业实际需求出发,通过对标国际经贸规则,充分利用营商环境优秀地区的公示机制完善的优势,创新机制为自贸区内的外资企业纾困解难。通过国外官网认证+企业信用背书的方式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实现了英属维京群岛、开曼群岛等主流离岸公司注册地市场主体登记公证容缺受理机制,在自贸区内形成了风险可控、个案可复制的经验,为外资企业顺利融资提供了必要保障,目前已在辐射带动区内重点高新技术园区获得一定程度的推广,已分别助力两家企业顺利融资2千万元等值人民币和150万美元。
外商投资企业主体资格证明是外国投资者(外商)来华设立外资企业或进行外资并购时,主管机关(主要是商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通常需要外国投资者提供主体资格证明。该证明应经过其本国主管机关公证后送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即:办理公证认证)。
容缺受理一般需要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我国驻该外资企业的国家使(领)馆因故关闭;二是可以在该国公示官方网站上查询到公示信息,并能对其真实性进行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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