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居民就业】疫情响应期间企业用工补贴常见问答

发布日期:2022-05-12 11:16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区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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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问:杭州市区是指哪里?

答:杭州市区指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西湖名胜风景区、钱塘区、萧山区、余杭区、临平区、富阳区、临安区,不包括桐庐、建德、淳安。

2、问:市区以外户籍人员的范围是什么?

答:市区以外户籍人员是指户籍在桐庐、建德、淳安的人员,和户籍在杭州地区以外的人员。

3、问:什么时候招用的符合条件?

答:只要“招用”发生在疫情响应期间(2020年1月23日开始至疫情响应结束)且符合其他条件的即可。

4、被招用人员初次在杭州市区就业是什么意思?

答:该人员被招用之前未在杭州市区的企业参保,如甲、乙二人2020年3月开始在A公司参保,同年8月参保满6个月,甲之前未在杭州市区参保,计入补贴人数;乙之前曾在杭州市区的其他企业参保,不能计入补贴人数。

5、2020年10月符合条件,现在还能申请补贴吗?

答:根据文件规定,对因疫情影响无法及时申请的各类就业创业补贴,疫情解除后申请时间可相应顺延。当前为疫情响应期间,仍可申请补贴。

6、就业创业证编号不知道怎么办?

答:可不填。

7、该项补贴只能申请一次吗?

答:企业招用不同人员可多次申请,同一人员只能享受一次。

8、员工已离职是否可以申请享受补贴?

答:若员工已离职,但是招用期间符合上述条件的,可进行申请,并保证申请材料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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