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28/2022-58697 | 成文日期 | 2022-04-18 |
发布机构 | 规划资源萧山分局 | 主题分类 | 土地 |
文号 | 有效性 |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下列不动产申请登记,现向社会征询异议,征询异议的期限为十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方式向我局反映,期满后无异议的,我局将按规定予以办理不动产登记。
权利人:萧山胜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不动产坐落:临浦镇横二村;批准通知书文号:萧土征字(1997)第161号;具体事项: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
(联系电话:0571-83581103;联系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北干街道市心中路1069号。)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萧山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