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03/2022-58559 | 成文日期 | 2022-04-13 |
发布机构 | 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 主题分类 | 宏观经济运行 |
文号 | 萧经信发〔2022〕15号 | 有效性 |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临空经济区、钱江世纪城、湘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红山农场:
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创建全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示范区 打造新制造中心的实施意见》(萧委办发〔2020〕15号)文件精神,现就组织申报2021年萧山区骨干企业采购区内无关联企业配套产品奖励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萧山区企业采购区内非关联企业生产的产品。
二、申报企业基本条件
1.在萧山区工商登记注册依法纳税的工业企业;2021年营业收入在1亿元以上的工业企业。采购金额5000万元(含)以上采购金额为不含税价格。萧山产品指注册地、纳税关系在萧山辖区的企业在萧山生产的制造业产品,不包括水、电、气,煤炭、矿石等初级原材料。骨干企业购入产品后,用于本企业产品的连续生产。
2.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照章经营、依法纳税,无违反生态环境保护的行为,无严重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3.不属于工业企业效益综合评价C、D两类,完成年度节能减排目标企业且无萧委办发〔2020〕15号第25条规定的情节。
三、资助标准
骨干企业每年累计采购区内无关联企业配套产品5000万元(含)以上的,按发票额2%给予资助,每家每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四、工作要求
对申报企业在申报过程中存在提供虚假资料、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资助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该企业政策执行期内所有项目申报和资助资格。
五、工作流程
1.企业申报。根据区经信局统一组织,符合条件的企业均可向所在镇街平台区域合作办(经发局)提出奖励申请,并按照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2.属地初审。属地镇街对企业提交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后,向区经信局和区财政局上报申报材料;
3.区经信局审核。区经信局组织专家评审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审查,确定奖励方案。
六、申报材料和时间
1.申报材料:企业申请报告,采购合同复印件,萧山区企业采购配套产品资助申请表(附件1)、2021年度采购萧山区内无关联企业配套产品采购明细表(附件2)、2021年度萧山区内无关联企业配套产品采购付款明细表(附件3),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复印件,2021年企业年度财务报表;
2.申报时间:请申报单位在4月30日前将相关材料1份报送至区经信局经济运行科(水务大厦C座712办公室)。
经信局联系人:徐红 82700816 戚亚兰 82705229;
财政局联系人:郑超 82753986
杭州市萧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局
2022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