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29/2022-57312 | 成文日期 | 2022-03-07 |
发布机构 |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食品药品监管 |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1年第48期)涉及我区2家生产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杭州康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手剥松子
(一)抽检基本情况
杭州康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手剥松子(生产日期2021/10/20),经抽样检验,黄曲霉毒素B1项目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二)风险防控情况
2021年12月1日,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将该食品检测不合格报告向当事人杭州康禾食品有限公司送达,并对当事人成品仓库及留样室进行了检查,现场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一批次的手剥松子。上述不合格批次的手剥松子当事人杭州麦爽食品有限公司总共生产了100公斤,其中6公斤已销售,94公斤已送人,且均未登记其联系方式,故无法召回。
(三)核查处置情况
经核查当事人生产经抽样黄曲霉毒素B1项目不符合GB 2761-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要求的手剥松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规定,属于生产经营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2022年2月25日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违法行为处罚如下: 1、责令当事人改正: 2、没收违法所得48元: 3、罚款55000元(萧市监三处字〔2022〕31号)。
二、杭州麦爽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海苔卷(咸蛋黄味)
(一)抽检基本情况
杭州麦爽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海苔卷(咸蛋黄味)(生产日期2021/10/14),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宁波海关技术中心。
(二)风险防控情况
2021年12月8日,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将该食品检测不合格报告向当事人杭州麦爽食品有限公司送达,并对当事人成品仓库及留样室进行了检查,现场未发现与抽检不合格同一批次的海苔卷。上述不合格批次的海苔卷当事人杭州麦爽食品有限公司总共生产了100箱,因已全部销售终端消费者,无法召回。
(三)核查处置情况
经核查当事人生产经抽样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 GB7099 -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糕点、面包》要求的海苔卷(咸蛋黄味)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属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鉴于当事人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货值金额较小且无违法所得,2022年2月25日,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对当事人从轻处罚如下:没收当事人海苔卷(咸蛋黄味)5包,并处罚款50000元(萧市监五处字(2022)17号)。
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03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