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冒名登记(备案)决定告知书
(萧)市监瓜冒告字〔2022〕第 1 号
杭州积美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沿塘店:
经查,杭州积美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沿塘店在2015年1月21日的登记过程中,其负责人系冒用赵金娟的身份信息取得登记(备案)。其行为构成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以上事实,有申请人赵金娟提交的申请表、承诺书、杭州明皓司法鉴定所出具的杭州明皓[2021]文鉴字第478号《司法鉴定意见书》等材料予以证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本局拟撤销杭州积美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沿塘店2015年1月21日关于负责人的变更登记。
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如对上述决定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日内向本局进行陈述、申辩或要求举行听证。逾期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员: 刘建军 联系电话: 82550309 ;
蒋树林 联系电话: 82550309 ;
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2 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