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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H002/2022-56765 | 成文日期 | 2022-01-29 |
发布机构 | 区发展和改革局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报来《关于要求调整浙大二院萧山院区项目——配套河道改移工程建设规模的请示》及有关附件收悉。该项目经萧发改投资〔2021〕68号文件批复项目可研,萧发改投资〔2021〕104号文件批复初步设计,由于工程测算偏差和工序调整等原因,要求调整初步设计,经研究,同意项目分期建设和局部规模调整,其中:
一期实施石岩沿山河,土方开挖量调整为56600立方米,河道清淤17200立方米,土方回填调整为50300立方米,剩余土方采用1公里范围内短驳形式实施,临时导流工程(导流明渠)在石岩沿山河开挖时实施;
二期实施沙里吴直河,土方开挖量调整为60100立方米,河道清淤5200立方米,土方外运调整为67800立方米;
项目投资概算及其余内容均不变。
项目代码为2103-330109-04-01-393775。
接文后,请向区级有关部门办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