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15/2022-66327 | 成文日期 | 2022-11-07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局 | 主题分类 | 林业 |
文号 | 萧农林〔2022〕398号 | 有效性 | 有效 |
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浙江省林业局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切实做好补充林地库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林资[2022]27号)精神,自2022年起,对建设项目占用林地全面实施占补平衡管理,实行使用林地定额与补充林地库挂钩调控。现就切实做好林地库建设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林地占补平衡工作
林地是国家重要的自然资源和战略资源,是森林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根基,是野生动植物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物质基础。为贯彻落实《森林法》关于“确保林地保有量不减少”“提高森林覆盖率”的要求,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
银山”发展理念,自今年起,我省全面实施林地占补平衡管理,各镇街要高度重视,确保此项工作的实施。
二、按照流程规范补充林地入库
拟补充林地是在新一轮林地保护利用规划范围外,符合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的《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指南(试行)》的林地认定标准的地块。我区筛选了坡度25度以上,三调为茶园、果园,林地“一张图”为林地的地块作为补充林地,前期对补充林地全面进行了现场调查上图,现按照通知(浙林资[2022]27号)要求,由所在地镇街征求所在村和林地权利人意见,在《补充林地调查表》上签署意见。
三、按时完成补充林地库工作
建设项目占用林地实施“先补后占”管理,以县(区)为单位,先落实补充林地再安排林地定额,下达安排林地定额与补充林地库实行挂钩,本次补充林地库工作要求在11月15日前完成,不落实好补充林地,将直接影响我区建设项目占用林地的审批。
附1:补充林地调查表
附2:地块调查表和位置图
(联系人:区林业水利局王春雷,电话:82625051)
杭州市萧山区林业水利局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萧山分局
2022年11月7日
附件1
补充林地调查表
单位:公顷
地块号 | 乡(镇街道、场) | 村 (分场) | 三调 地类 | 林种 | 土地使用权属 | 拟定 林地 保护 等级 | 面积 | |
所在村(场)意见 | 盖 章: 日 期: | |||||||
所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意见 | 盖 章: 日 期: | |||||||
县级林业主管 部门意见 | 盖 章: 日 期: | |||||||
县级自然资源 主管部门意见 | 盖 章: 日 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