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15/2022-66303 | 成文日期 | 2022-12-06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局 | 主题分类 | 林业 |
文号 | 有效性 |
根据《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第35号令)第十一条规定,现将建设项目拟使用林地的情况公示如下,如有异议,请于2022年12月13日前向我局反应。
联系电话:82899526
1.使用林地单位:长龙(杭州)基础建设有限公司
2.建设项目名称:萧山区长龙航空机坪建设项目(长龙维保基地配套机坪)
3.林地权属单位: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新港村村民委员会
4.使用林地范围: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新港村
5.使用林地面积:0.2260公顷
6.使用林地期限:长期
7.公示期限:2022年12月6日至2022年12月12日(5个工作日)
8.公示地点: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新港村村民委员会公示栏
杭州市萧山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