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H010/2022-67151 成文日期 2022-12-30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主题分类 财政
文号 萧财企〔2022〕137号 有效性

关于下达萧山区第二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治理补助资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2-30 16:39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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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根据《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杭州市萧山区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治理项目资金补助办法的通知》(萧政办发〔2021〕40号)文件精神,经审定,现下达萧山区第二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治理补助资金合计670.688万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相关企业(详见附件)接到通知后到生态环境局萧山分局办理资金结算手续。

二、企业收到的财政资金,按《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计入“其他收益”科目。

附件:萧山区第二批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污染治理补助资金明细表

萧财企〔2022〕137号_1.xlsx


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局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萧山分局

2022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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