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28/2022-66210 | 成文日期 | 2022-12-02 |
发布机构 | 规划资源萧山分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文号 | 有效性 |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因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现声明作废。公告期限为十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方式向我局反映,期满后无异议的,我局将按规定予以办理不动产登记。
权利人:俞春婷、俞春萍; 不动产坐落:萧山区宁围街道港汇中心1幢1706室;不动产权证书(证明)号:浙(2018)萧山区不动产权第0042892号。
(联系电话:0571-82287023;联系地址:杭州市萧山区临浦镇元宝山路1号。)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萧山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