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政策在找您!

发布日期:2022-12-19 10:52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区政府办

用人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疫情期间企业用工补贴、稳岗补贴、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一次性扩岗补助…………

为助力企业纾困解难,人社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惠企政策,哪些可以享受?如何申请?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单位吸纳)

(一)补贴对象

小微企业、社会组织。

(二)申请条件

1、2016年1月1日以后,小微企业新招用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

2、2018年10月1日以后,社会组织新招用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2个月的。

(三)补贴标准

按补贴对象为高校毕业生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之和计算。补贴期限为补贴对象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首月起的12月。

小微企业(社会组织)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与高校毕业就业补贴不得同时享受,且两项补贴享受期限累计不得超过3年。

(四)申请地点

企业注册地所在街道(乡镇)人力社保经办机构;或通过浙江省政务服务网、浙里办APP申请。

(五)申请时间

符合条件的次月至次年12月底。其中因企业(单位)注销、解除劳动关系等原因导致缴纳社会保险费未满12个月的,可按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月数享受。

(六)申请材料

(1)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申领(单位吸纳)申请表;

(2)用人单位营业证照副本或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原件一份;

(3)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一份;

(4)学历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1.毕业证书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出具)(吸纳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需提供);

2.毕业证书和高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吸纳技工院校的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需提供);

3.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吸纳留学回国毕业生需提供)。

(5)劳务派遣单位需提供的资料:

1.工资银行支付凭证(经本人签名的工资表和单位承诺书原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劳务派遣协议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3.劳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6)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与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关系的需提供);

(7)企业(社会组织)注销等证明材料(单位注销需提供);

(8)高校毕业生本人签名,放弃享受同一期限内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的承诺书原件。

二、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单位吸纳)

(一)补贴对象

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各类用人单位。

(二)补贴条件

在本省范围内注册登记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公益性岗位就业安置除外),招用市区就业困难人员,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在市区范围内注册登记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公益性岗位就业安置除外),招用非市区户籍就业困难人员或对口帮扶和支援地区(指四川省广元市和甘孜州)脱贫人口,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三)补贴标准与期限

补贴标准为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自年龄到达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当月起计算)每人每月800元,其他人员每人每月600元。

对口地区脱贫人口最早自2022年1月起享受此项政策,补贴期限最晚至2025年12月31日。

用人单位自为非市区户籍就业困难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之月起享受此项政策,补贴期限最晚至其政策享受凭证有效期满。

法定退休年龄为55周岁的女性(不含已办理按月领取养老保险金手续的人员),50周岁以后的补贴标准同50周岁。

(四)申请时间

每年1-12月申请上年的补贴;出现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单位注销等情形,申请时间为相应情形出现的次月至次年12月底。

(五)受理地点

补贴对象注册地所在街道(乡镇)人力社保站。

(六)申请材料

1、《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单位吸纳)申请表》;

2、用人单位营业证照副本原价一份(首次申请时提供,营业证照信息变更的需再次提供。);

3、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原件一份;

4、劳务派遣单位需提供的资料;

5、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与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关系的需提供);

6、个体工商户歇业或企业注销等证明材料(个体工商户歇业或企业注销需提供)。

三、疫情响应期间企业用工补贴

(一)补贴对象

杭州市区的企业。

(二)申请条件

1、疫情响应期间(2020年1月23日至疫情响应结束),新招用杭州市区以外户籍人员;

2、被招用人员为初次在杭州市区就业;

3、为上述人员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

(三)补贴标准

每人一次性1000元。

(四)申请地点

企业注册地所在街道(乡镇)人力社保经办机构;或通过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申请。

(五)申请时间

符合条件的次月至次年12月底。暂无逾期时间。

(六)申请材料(以系统为准)

1、《用工补贴申请名册》;

2、营业证照原件(可数据共享的无需提供);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可数据共享的无需提供);

4、被招用人员身份证原件(可数据共享的无需提供);

5、被招用人员的户口本原件(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

四、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稳岗补贴)

(一)补贴对象

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

(二)申请条件

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2021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2021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2021年末参保30人(含)以下的企业裁员率不高于20%的企业。其中,劳务派遣企业须承诺已与用工单位就返还资金分配达成协议。

计算方式一:(2020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21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2020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00%;

计算方式二:2021年领取失业保险金人数÷2020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100%。缴费月数计算至2021年末。

注意:严重失信企业以及技术落后、没有市场前景、生产恢复无望的“僵尸企业”不纳入返还范围。

(三)补贴标准

1.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2021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90%返还。

2.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标准返还。但参照实施单位同时列入大型企业名单的,按大型企业标准执行。

(四)申请资料

1、《稳岗返还(稳岗补贴)申请表》;

2、单位证照(可数据共享的无需提供);

3、上年度失业保险费缴费凭证(可数据共享的无需提供);

4、承诺书(劳务派遣单位需提供)。

(五)申请方式

方式一:【免申即享】

符合“免申即享”条件的参保单位无需提出申请,经办机构通过大数据比对,筛选出符合返还条件的单位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直接拨付到单位对公账户;无对公账户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直接返还至税务部门提供的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账户。

公示查询:登录“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hangzhou.gov.cn/)—点击“就业创业服务大厅”中的“就业创业补贴”—点击“ 关于稳岗返还(稳岗补贴)信息的公示”。

方式二:【自主申报】

其他符合条件的单位,可以通过线上(浙里办APP、浙江省政务服务网)搜索“稳岗返还(稳岗补贴)”进行申领,或通过线下(镇街、就业中心等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申领。

(六)执行期限

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

五、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

(一)补助对象

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

(二)申请条件

市区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中小微企业、22个困难行业企业、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其中,劳务派遣企业须承诺已与用工单位就返还资金分配达成协议。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参照实施。

其中22个困难行业以对应的行业代码为准,具体的行业名单及对应行业代码见附件。行业代码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与代码》信GB/T4754-2017)等有关规定执行,以用人单位工商注册登记信息为依据。

注意:严重失信企业和“僵尸企业”不纳入补助范围。

(三)补助标准

按单位2022年4月失业保险参保缴费人员每人500元的标准发放。

2022年5月以后新开办的单位,按申请补助时上一个月的参保缴费人数计算。

(四)申请资料

1、《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申请表》;

2、单位证照(可数据共享的无需提供);

3、承诺书(劳务派遣单位需提供)。

(五)申请流程

方式一:【免申即享】单位无需提出申请,经办部门根据政策条件,分批比对数据,筛选出数据信息完整并符合条件的企业,经公示后直接拨付。

方式二:【自主申报】单位可通过线上(浙里办APP、浙江省政务服务网)进行申领,或通过线下(镇街、就业中心等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申领。

(六)执行期限

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

附件:22个困难行业名单及行业代码

六、一次性扩岗补助

(一)补助对象:企业。2022年1月1日起招用毕业时间为2022年1-12月且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保险费1个月以上的企业。

(二)申请条件

1、企业在2022年1月1日后新招用2022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的;

2022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毕业时间为2022年1-12月且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包括全日制大专及以上毕业生、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包括技校生和成人、自考、网络教育等人员),实际以部省人社业务协同平台提供的学历学位共享接口或人社部下发的认定信息为准;

2、企业按规定与该普通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1个月以上;

3、企业申请补助时,普通高校毕业生仍在该企业参保中。

4、企业按规定申请缓缴(代缴职工个人失业保险费须到位)的,可以申请享受。

5、劳务派遣企业须承诺已与用工单位就补助资金分配达成协议。

(三)补助标准

每人1500元标准发放。

(四)申请资料

1、《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表》;

2、单位证照(可共享的无需提供);

3、劳动合同;

4、劳务派遣企业还需提交资金分配承诺书、人员名单和分配协议。

(五)申请流程

方式一:【免申即享】单位无需提出申请,经办部门根据政策条件,分批比对数据,筛选出数据信息完整并符合条件的企业,经公示后直接拨付。

方式二:【自主申报】单位可通过线上(浙里办APP、浙江省政务服务网)进行申领,或通过线下(镇街、就业中心等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申领,目前系统正在开发,尚不能申请。

(六)执行期限

截止到2022年12月31日。(以招用时间为准)

七、规上制造业企业一次性招用补贴

(一)补贴对象

萧山区内规上制造业企业。

(二)申请条件和补贴标准

对补贴对象在2022年1月至6月招用市区以外户籍人员初次在萧就业,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按10人(含)以上20人以下、20人(含)以上30人以下、30人(含)以上40人以下、40人(含)以上50人以下、50人(含)以上分别给予1万元、3万元、6万元、10万元、15万元一次性招用补贴。

(三)申请地点

采取线下申报方式,请符合政策享受条件的企业到萧山区就业管理服务中心各办事处窗口申请。

(四)申请时间

2022年12月1日至12月31日(暂定)。

(五)申请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萧山区规上制造业企业一次性招用补贴申请表》;

3、《萧山区规上制造业企业招用市区以外户籍人员花名册》。

申报材料一式两份,花名册需提供电子版。

【注意】

1、市区以外户籍人员包括:户籍在桐庐、建德、淳安,和户籍在杭州地区以外的人员。

2、严重失信企业、亩产效益CD类企业不享受规上制造业企业一次性招用补贴。

3、目前该政策实施细则正在制定中。

八、企业社会保险费缓缴

(一)适用对象

1、5个特困行业企业,具体行业为: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业。

2、17个困难行业企业,具体行业为: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纺织服装、服饰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社会工作;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文化艺术业;体育;娱乐业。

3、受疫情影响严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

4、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

5、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

(二)缓缴条件

1、5个特困行业:以用人单位参保登记时申报的行业类型为依据,实行告知承诺制。

2、其他单位:需同时符合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2022年度内连续三个月累计出现亏损和申请缓缴时为正常缴费状态三个条件。

对于以上符合条件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可申请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三项社保费单位缴费部分。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对职工个人应缴纳部分,企业应依法履行好代扣代缴义务。

(三)实施期限

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缓缴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4月至12月。

2、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5+17个困难行业缓缴费款所属期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其他对象为2022年4至2022年12月。

注意:缓缴从申请之月开始,之前已缴纳的费款不能退还。

(四)办理流程

线上: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APP,搜索“申请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

线下: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

(五)补缴说明

缓缴期满后,单位应办理补缴申报和缴费。单位可以2023年6月底前任意时间申报补缴任意1个月份或者多个月份缓缴费款,补缴分不分期、如何分期由单位自行决定,无需另行申请。要注意是,单位最迟在2023年6月底前申报和补缴,逾期未申报或已申报未补缴的,在追缴缓缴费款的基础上,加收滞纳金。

【注意】

1、关于个人身份参保缓缴说明:2022年缴纳费款有困难的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无需提交申请,凡2022年未缴费月数,均视为缓缴。2022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年限累计计算。(2023年补缴时缴费基数是在2023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的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额度可能会比在2022年缴费时有所提高。)

2、缓缴失业保险费不影响以下政策待遇:

 企业享受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和稳岗返还政策;

 参保职工享受技能提升补贴政策;

 参保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等相关待遇。

同样,缓缴工伤保险费也不影响企业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温馨提示:如遇政策调整,请以最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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