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15/2022-66568 | 成文日期 | 2022-11-30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农村局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文号 | 萧农种养〔2022〕467号 | 有效性 | 有效 |
杭州萧山种鸡(萧山鸡)有限公司:
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快财政支农资金支出进度的通知》(浙农字函〔2022〕443号)《省发展改革委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藏粮于地藏粮于技专项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浙发改投资〔2022〕118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萧山区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浙农字函〔2022〕535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预算执行工作的通知》(浙财预〔2022〕20号)等文件精神。
为加快项目推进,根据企业投资进度,现预拨项目补助资金450万元(浙财建〔2022〕49号)。请接到通知后凭收款收据及时到区农业农村局办理拨款手续。企业收到财政资金按企业执行的会计准则或会计制度相关规定及时入账,对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分期计入损益;其余计入当期损益。
要求你公司按批复和有关项目管理办法开展建设并及时做好项目信息报送工作,切实落实好自筹资金,按期保质保量完成项目计划任务。
杭州市萧山区农业农村局 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局
2022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