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13/2022-65254 | 成文日期 | 2022-10-12 |
发布机构 | 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文号 | 萧住建建〔2022〕307号 | 有效性 | 有效 |
各有关企业:
按照省、市《关于开展2022年新建建设工程和重大工程抗震设防要求落实情况督查检查工作的通知》(浙震发〔2022〕64号)有关要求,我局将于近期对新建建设工程和重大工程抗震设防要求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一)2021年11月-2022年10月已通过施工图设计审查的建设工程(包括一般工程、学校、医院)。
(二)2022年1月-10月依据《浙江省防震减灾条例》及相关行业标准或规范规定应当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
二、检查内容
(一)新建、改建、扩建一般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执行情况。检查该工程是否按照《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其中学校、医院是否按照要求提高一档进行抗震设防。
(二)依据《浙江省防震减灾条例》及相关行业标准或规范规定应当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是否依法开展;已开展地震安全性评价的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执行情况。
三、检查方式
本次专项检查分为企业自查自纠和随机监督抽查两个阶段。
发文之日起至10月20日为企业自查自纠阶段。由建设单位牵头,组织施工、监理对照检查内容,对所属工程项目进行全面自查自纠,并填《建筑工程抗震支架施工质量自查表》(详见附件),经各方责任主体签字盖章确认后留存现场备查。
10月下旬我局将开展专项监督检查。相关监督执法人员将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各项目采取随机抽查方式进行监督查检。
四、检查要求
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是做好抗震设防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各参建主体要高度重视,明确责任人、任务分工和时间要求,积极对接协调相关部门抓好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并督促相关建设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及时进行整改,依法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确保建设工程地震安全。
杭州市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