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10/2022-64728 | 成文日期 | 2022-10-12 |
发布机构 | 区财政局 | 主题分类 | 财政 |
文号 | 有效性 |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地方财经领域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浙财综〔2022〕25号)要求,推动降费减负各项政策落到实处,支持助企纾困,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减轻各类市场主体的不合理负担,现将地方财经领域涉企违规整治重点及投诉举报方式公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一)降费减负助企纾困政策未有效落实、采取打折扣搞变通方式侵蚀降费减负红利、相关政策红利未及时有效惠及市场主体等问题。
(二)违反收费基金立项审批权限自立名目收费、扩大收费范围、提高征收标准等行为。
(三)不执行取消、停征、免征及降低征收标准的收费基金政策。对明令取消、暂停执行或者降低标准的收费基金项目,仍然依旧原定项目、标准征收或者变换名称征收。
(四)违规下达收入目标任务、违规以财政支出方式实施与企业缴纳税费挂钩的返还政策、征收过头税费。
(五)集中开展逐利式乱检查乱罚款行为。
(六)向市场主体强制摊派的,或以赞助、捐赠、无偿借款等名义变相摊派等加重市场主体负担的行为。
(七)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和单位不得利用电子政务平台从事任何商业经营活动,对应免费开放的电子政务平台变相收费等。
(八)其他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问题。
二、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公布
(一)全国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二)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三)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四)浙江省地方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五)浙江省执行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六)浙江省地方设立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七)浙江省地方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
三、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0571-82753686
杭州市萧山区财政局
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