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01/2022-56049 | 成文日期 | 2022-01-19 |
发布机构 | 区政府办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规定,由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萧山区政府门户网站下载(链接为:http://www.xiaoshan.gov.cn/art/2022/1/19/art_1229615062_59747.html)。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区政府办公室紧紧围绕“亚运国际城·数智新萧山”发展导向,积极探索“以人民为中心”的政务公开模式,以全覆盖政策发布实现政策宣传“零盲区”,以多元化政策解读实现政策传导“零障碍”,以一站式政务服务实现政策落地“零等待”,以立体式政民互动实现政策通达“零距离”,以高质量政务公开畅通政策传导渠道、创新政民互动机制,助力各项政策举措广知晓、快落实、见成效。
(一)提升主动公开工作质量
1.梳理公开信息发布规范格式。区政府办公室梳理并发布了《萧山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模块信息发布格式规范操作说明》《萧山区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萧山区镇街(平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规范》,要求各相关单位根据上述规范对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进行整改并按要求发布新的政府信息。区政府办公室按季度检查发布信息的规范情况并公布检查结果。经整改后,我区的主动公开工作在9月份公布的半年度浙江省政务公开指数测评中位列全省区县政府第15名,与去年年底的全省第22名相比,取得了很大的进步。
2.深化推进重要政府信息公开。对重大行政决策实行目录化管理,由区政府办公室牵头,会同区司法局向各部门、镇街、平台征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后,提交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决策事项目录,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2021年萧山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承办单位、决策依据以及计划完成时间。以专题形式每季度向社会公开民生实事项目、政府工作报告进展情况。完善疫情防控专题,共计更新涉疫信息302条,助力健康萧山建设。常态化公开政府常务会议信息14次,以图片、视频等形式解读会议精神,释放权威信号。
3.全面生动高质量解读各项政策。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主体责任,高度重视信息发布质量,全年制定并对外发布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3件,100%完成图片和文字两种形式的解读。并根据《浙江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关于印发 2021年浙江省政府网站工作要点的通知》,全面生动做好政策解读,采用图解、视频等多种方式解读政策,指导区文旅局、区政府金融办制作了视频解读政策,均获得了群众好评。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件办理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累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39件,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行政复议14件,纠正6件,行政诉讼7件,纠正0件。区政府办公室多措并举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的质效。
1.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2021年11月,省政府下发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指引的通知》(浙政办发函〔2021〕176号)及《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参考文书》,对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进行了指导和规范。区政府办公室及时组织业务培训,下发上述文件,要求全区各相关单位按文件要求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2.推动依申请公开争议化解。针对要求公开已主动公开文件的申请,区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科积极与申请人沟通并告知查询网址,推动申请人主动撤回申请,提高依申请件的主动撤件率,今年主动撤件率达到14.4%。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的会商机制,针对疑难复杂件,积极召开协调会进行专题研讨,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答复质量,减少复议应诉风险,共召开专题研讨会4次。加强与申请人的沟通,引导申请人合理行使权利,遏制滥用申请权的现象,避免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信访化。同时对信息公开诉求进行指引和释疑,有效减少矛盾纠纷。
3.维护依申请公开工作秩序。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引导公众合理行使权利,有效调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为,维护行政机关工作秩序。2021年2月,杭州市财政局下发《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入收缴有关事宜的通知》(杭财综〔2021〕4号)后,区政府办公室有效落实,全年共有2件申请件向申请人发送了缴纳信息处理费的通知,其中2件申请件已因逾期未缴纳信息处理费结件。
(三)着力推进政府信息管理
1.集中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建立我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据库,推进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系统清理、实时更新本行政机关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通过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
2.保障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用好浙江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平台,做好信息发布审核和前置风险识别工作。积极运用技术手段进行政务新媒体的实时监控、定期检查,及时通报、督促整改敏感词、错别字、逾期未更新等问题。完善政务新媒体政民互动、政务服务等功能。
3.开展信息发布长效监管。明确各部门要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本部门政府信息对外发布工作,按照“按照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业务科室和分管领导对似公开信息进行双重审核把关,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和权威。
(四)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1.打造“亚运兴城”特色模块。为贯彻我区十五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围绕“亚运国际城·数智新萧山”发展导向,我区于今年6月1日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模块上线了“亚运兴城”专题,至今已发布了550余条我区与2022年杭州亚运会相关的各类信息。
2.拓宽网站“适老化”阅读模式。推进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模块适老化阅读和无障碍阅读功能建设,该2种阅读功能已于2021年12月1日正式上线,此举不仅扩大了政务信息的阅读受众范围,更体现了对老年人和残疾人的浓厚人文关怀。
3.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按照“谁开设、谁主办、谁负责”原则,压实政务新媒体主办单位责任。进一步理顺政务新媒体管理工作机制,摸清现有政务新媒体资源,严格新设政务新媒体的备案审查。全区今年共注销政务新媒体账号50个,新设账号2个,目前有效的政务新媒体账号共71个。
(五)进一步强化监督保障
1.开展定期培训。定期组织部门、镇街、平台骨干力量参加全区政务公开工作培训,并建立浙政钉工作群,强化相关工作人员间的沟通交流,针对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进步。2021年,先后组织召开4次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使各部门充分认识政务公开在建设数字政府工作中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实效。
2.落实考核制度。制定《萧山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法治萧山考核和智慧电子政务考核体系。明确考评对象、考评内容、考评环节和考评结果运用等具体事项,保证考核结果客观公正。聘请第三方定期开展测评,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2021年,部分单位因政务新媒体工作整改不力在法治萧山考核中被区政府扣分。
3.强化监督管理。围绕“查找问题、解决问题、补齐短板”的目标,仔细对照省、市、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区政府办公室实行“每月检测、每季通报”政务公开工作推进机制,通过萧山区政务公开浙政钉群晾晒先进、通报后进方式督促各单位及时更新栏目,确保完成年度重点工作任务。2021年,萧山区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追究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3 | 0 | 65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31 | 8 | 0 | 0 | 0 | 0 | 139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55 | 2 | 0 | 0 | 0 | 0 | 57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1 | 0 | 0 | 0 | 0 | 2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3 | 0 | 0 | 0 | 0 | 0 | 3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47 | 3 | 0 | 0 | 0 | 0 | 5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3 | 0 | 0 | 0 | 0 | 0 | 3 | |
2.重复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8 | 1 | 0 | 0 | 0 | 0 | 9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2 | 0 | 0 | 0 | 0 | 0 | 2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25 | 7 | 0 | 0 | 0 | 0 | 13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8 | 1 | 0 | 0 | 0 | 0 | 9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6 | 3 | 0 | 2 | 11 | 4 | 0 | 0 | 2 | 6 | 0 | 0 | 0 | 1 | 1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发布内容不够规范。我区的部分政策解读存在质量不高且解读形式单一的问题,部分栏目存在内容缺失和不及时更新的情况。接下来,我们会继续督促各单位及时更新相关栏目内容,采用多种方式开展政策解读。
(二)依申请公开答复质量有待提高。部分单位存在答复申请人格式不规范或回复区政府征询意见不规范的情况。关于答复的格式,我们要求各单位认真学习《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指引的通知》(浙政办发函〔2021〕176号)及《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参考文书》,按规定作出答复,避免不规范情况再度发生。关于回复区政府的征询意见,很多单位只简单填写了部分内容,我们会督促各单位填写完善。
(三)政务新媒体运营不够到位。管理政府口的政务新媒体是2020年从区委宣传部转移至区政府办公室的一项工作,工作依据是《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工作内容是管理政府口相关单位的微信、微博、抖音等公众号。区政府办公室每天督促各相关单位整改政务新媒体信息中存在的错别字、敏感词等,监测政务新媒体逾期情况并督促更新。我们会督促各单位及时更新政务新媒体,并要求各单位在发布前认真审核,避免产生低级错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全年共发送2份缴纳信息处理费通知,相关申请件均因逾期未缴纳信息处理费结件。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