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H077/2022-55876 | 成文日期 | 2022-01-17 |
发布机构 | 浦阳镇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文号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一、总体情况
2021年,萧山区浦阳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省、市、区政务公开的有关要求,不断拓展公开内容,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各项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向社会公布2021年度本级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杭州市萧山区浦阳镇党政办公室联系(电话:82279027;传真:82402999)。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我镇通过“中国萧山”政府网站主动调整公开机构及职能信息,包括我镇领导分工的调整、内设及下属机构职责等,同时发布各类政府信息97条,其中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发布征求意见4件,发布政策解读3件(包括图文解读和政策解读),发布公告公示21件,发布财政信息2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1年我镇累计收到依申请信息公开系统申请件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今年来,我镇围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23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浙政办发〔2018〕54号)、《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杭州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杭政办函〔2018〕84号)等文件要求,以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为主线,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着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调整组织架构。因单位人事变动,及时调整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员,指定了相应职能部门和工作人员负责具体工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是规范工作机制。制定下发了《萧山区浦阳镇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建立了实施办法和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公开程序和公开流程。全年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引发举报、投诉等问题。
三是畅通发布渠道。依托萧山镇街网(浦阳网)、萧山区政府信息公开网和萧山浦阳微信发布等平台。一年来,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快速发布政府信息,美丽乡村提升村、污水零直排、“四好农村路”、径游幼儿园建设等民生项目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共收到各类意见建议60余处,多条被政府采纳。
四是强化宣传报道。通过网站、微信、广播等多种途径和方式,向群众宣传政府信息公开知识,进一步营造政府信息公开良好社会氛围。一年来,镇主要负责人共参与政策解读及回应关切30余次,坚持深入开展蹲点调研、民情双访、联村联企等工作。
五是完善审查机制。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规范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政府信息公开协调、政府信息动态调整等配套制度。将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完成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布。镇政府每季度讲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成情况,并对存在的问题挂账销号整改。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更好贯彻《条例》相关内容我镇,推行“内外双监督”,对内,强化“属地责任”,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强化“目标责任”,提出年度法治考核工作目标,自觉接受上级监督。对外,我们结合各办职能优化时机,把政府部门设置、各办权责清单、工作内容及时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群众能够踊跃参与政务信息公开的监督中,积极反映公开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推动政府部门依法全面规范履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 | 0 | 4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 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政务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内容、法规还不够熟悉,致使一些政务信息公开力度不够、政务信息公开不完善等现象发生。
二是政务信息公开宣传力度不强,导致一方面各办对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性不是很了解,缺乏政务信息公开的积极性。另一方面群众关注政务信息公开的人员不多。
三是“互联网+政务服务”,单打独斗,没形成合力,没达到企业投资项目和群众到政府办事“零上门”的目标。
(二)改进情况
一是提升“办事服务中心”服务能力。加强“办事服务中心”建设管理,推动线下线上融合,统筹服务资源,统一服务标准,完善工作机制,全面推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模式,按照“一件事情”的标准,实行统一受理、一表填报、后台分办,实现民生事项和企业事项“一次办结”。加强“办事服务中心”软硬件设施配备,优化力量配置,做好人员、设施、经费保障,结合群众办事需求灵活调整综合窗口,避免不同服务窗口“冷热不均”现象。建立完善“办事服务中心”激励约束制度,加强工作人员管理,严肃纪律作风,规范服务行为,切实提高服务效率和质量。扩大“办事服务中心”办事服务范围,属于与群众和企业密切相关、确需到现场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要尽可能纳入政务大厅办理。推广移动办事终端,推动个人事项办理向村社延伸,实现个人办事“移动可办”“掌上能办”。
二是优化审批办事服务。开展办事服务信息自纠自查,重点检查公开的办事服务信息是否准确规范、与实际工作是否一致、是否及时更新等,发现问题应及时督促整改。围绕深化“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全面公开企业开办、建筑施工许可审批的办理流程、审批时限和相关政策举措、工作进展、改革成效等情况。清理并公开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避免重复提交材料和循环证明。试水“上门服务”摸排企业需求,根据需要安排专职人员到企业单位现场办公,方便企业办事。
三是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进一步优化完善依申请的接收、登记、办理、答复、归档等流程,确保合法合规答复。答复内容要明示引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告知有效救济渠道和救济时效,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做好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分析,按季度及时公开依申请公开答复情况。提高依申请公开现场服务能力,做好有关疑问解答和便民指引,不断加强工作能力建设,打开大政务公开工作格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